关于举行保康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13日 来自:保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索引号: 011199529/2026-22245 分类: 土地
发布机构: 保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日期: 2026-08-13
标题: 关于举行保康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听证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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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时间: 2026-08-13 终止时间: 来源: 保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鄂自然资函〔2026324号)要求,我县开展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本次调整方式为重新公布。征地补偿标准的调整涉及广大被征地对象和征地主体的切身利益为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确保本次调整科学合理,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要求,保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我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方案举行听证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6915-918日期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听证会地点:保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七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内容:保康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

四、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将邀请或依申请选定部分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和乡镇、村民委员会负责人、群众等代表参加。

五、申请方式:凡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2682712:00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交复印件)前往保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602办公室报名,逾期未报名视为放弃听证。

六、听证会举办机构:保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七、其他事项:

(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也可以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

保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根据听证事项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情况,指定听证会代表。如申请听证人数超出听证代表分配名额的,采取指定方式产生,其余人员可以旁听。

(二)听证会代表应当准时亲自参加听证,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听证内容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三)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相关政策,了解保康县经济发展的状况,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时应简明扼要,有书面发言材料的会后交工作人员。参加旁听的人员,可以书面材料形式提出意见。

(四)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调整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科学性、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等发表意见和质询,并有权查阅听证会纪要。

特此公告。

                                        

              保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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