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充电基础设施采购运营一体化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05日
索引号: 011199529/2026-20955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保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开日期: 2026-08-05
标题: 保康县充电基础设施采购运营一体化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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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项目编号:BKCX-CGZB-2026031

一、招标条件

保康县充电基础设施采购运营一体化项目已由保康县发展和改革局(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605-420626-04-01-68348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康绿恒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采购人保康绿恒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保康楚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编号:BKCX-CGZB-2026031

2、项目名称:保康县充电基础设施采购运营一体化项目(一期)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最高限价:21539459.77

5、交货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采购需求:在保康高速出口示范充电站、保康高铁站停车场、保康旅游客运站等10个点安装充电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充电桩、光伏、储能、箱式变电站、充电站用户小程序及运营后台管理系统等。(具体技术规格、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章)

7、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8、其他要求: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范、规程和图纸要求,达到采购人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生产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湖北省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质保期:3年。质保期起算时间为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质保期内本设备所有部分因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中标人免费上门维修及更换同一档次的零部件。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中标后提供的充电设备必须获得CCC认证证书和标注认证标志,符合市场监管总局2024年第50号公告要求

招标文件获取

1、间:2026 8 6 20268 12 日,每天8:30至12:00,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邮箱下载

3、方式:在“保康县人民政府网”复制或下载报名表及授权委托书(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按照格式要求详细填写相关信息盖章扫描后以PDF格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253557372@qq.com邮箱电话:15994268964)。采购代理机构按报名表信息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未盖章扫描的不予受理。因报名表信息错误导致联系不上或无法发送文件的,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4、售价: 0 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为2026 8 26 9:00 时,地点为保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1室(保康县城关镇环城路市民之家4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3、开标地点:保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1室(保康县城关镇环城路市民之家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媒体:保康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保康绿恒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尚先生

  话:13627194801

招标代理机构:保康楚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女士

  话:15994268964

2026 8 5 日

    

附件: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