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1199529/2026-19196 | 主题分类: | 文秘工作 | ||
| 发布机构: | 保康县人民政府 | 公开日期: | 2026-07-22 | ||
| 标题: | 保康县人民政府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
| 文号: | 保政发〔2026〕3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 生效时间: | 2026-07-17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保政发〔2026〕3号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五道峡管理局,县政府各部门、中心:
根据《襄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县司法局对截止2026年3月30日现行的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县政府常务会审议,决定:县政府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6件,修改后重新发布1件,宣布失效4件。
上述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按照《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79号)规定的程序重新公布实施。需要修改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由县直相关单位依照法定程序修改完善并提请县政府审议后重新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继续有效的县政府本级规范性文件6件
2.修改后重新发布的县政府本级规范性文件1件
3.宣布失效的县政府本级规范性文件4件
2026年7月17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县政府本级规范性文件6件
序号 | 文号 | 制发时间 | 文件名称 |
1 | 保政发﹝2022〕15号 | 2022.12.22 | 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康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 |
2 | 保政发﹝2024〕10号 | 2024.3.19 | 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保康县集体所有土地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指导标准的通知 |
3 | 保政办发﹝2024〕5号 | 2024.5.8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康县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
4 | 保政办发﹝2025〕1号 | 2025.1.21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保康县进一步加强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
5 | 保政办函﹝2025〕22号 | 2025.6.22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康县工程项目建设产生砂石资源处置办法》的通知 |
6 | 保政办函﹝2025〕33号 | 2025.8.18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康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
附件2
修改后重新发布的县政府本级规范性文件1件
序号 | 文号 | 制发时间 | 文件名称 |
1 | 保政发〔2025〕6号 | 2025.8.12 | 保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康县关于支持文化旅游康养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附件3
宣布失效的县政府本级规范性文件4件
序号 | 文号 | 制发时间 | 文件名称 |
1 | 保政发〔2023〕15号 | 2023.9.11 | 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康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2 | 保政办发﹝2017〕91号 | 2017.12.28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康县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3 | 保政办发〔2021〕1号 | 2021.4.16 | 保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 |
4 | 保政办发﹝2024〕2号 | 2024.1.14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康县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扶持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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