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城关镇委关于第十五届县委第六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6年02月02日 来自:城关镇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1199529/2026-03448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城关镇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26-02-02
标题: 中共城关镇委关于第十五届县委第六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号: 主题词:
生效时间: 2026-02-02 终止时间: 来源: 城关镇人民政府


中共城关镇委

关于第十五届县委第六轮巡察整改进展

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8月19日至10月2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城关镇党委及所辖25个村(社区)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1月6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城关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城关镇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大政治任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担当、最务实的作风,切实增强抓好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对反馈问题自觉认领、照单全收。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村(社区)和镇直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领导小组,先后5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形成整改台账,对整改责任、任务、时限进一步明确,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对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进行督促检查,防止走过场,杜绝虚假整改、表面整改、纸面整改。各整改责任单位积极履行主抓责任,全力推进整改工作,形成了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的闭合“链条”。2月20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和班子成员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开展深入剖析,分析问题原因,查找自身不足,坚持解决共性问题与个性问题相结合,从领导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不断加强班子建设。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注重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堵漏洞、补短板,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和制度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的整改情况:立即组织对漏学内容进行补学,并围绕重点开展专题学习,修订完善相关学习制度,严格抓好执行。着力促进学用结合,通过调研摸底制定了“四个片区”建设实施方案,指导各村制定产业规划,并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

(二)因地制宜谋划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效果不明显的整改情况:统筹谋划试点建设,积极发动农户参与,邀请专业团队进行规划设计,2025年凤凰山村试点建设获得好评。严格审核衔接资金项目,对已申报项目进行再次论证,加强对实施项目的监督指导,加快项目推进并强化后续管护。按程序对改造的民宿、农家乐项目进行验收,及时兑付符合标准的奖补资金。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着力解决群众“饮水难”,排查整改供水工程管护问题,维修改造管道15000余米,购置水泵等设备1100余台(套),制定季节性缺水应急预案并组织送水。解决群众“行路难”,配合完成土门片区路域环境整治,维修更换损坏的吊桥防护网,对相关路段进行维修平整和加宽硬化。解决群众“用电难”,更换相关村电站发电机组等设备保障供电稳定,定期入户检查线路并宣传安全知识。

(四)统筹发展乡村特色产业用力不够,产业富民富村富镇能力不足的整改情况:制定镇级茶旅融合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和乡村振兴产业规划,优化产业布局,培育以茶旅、近郊游、康养为支柱的产业模式。积极争取资金新建茶叶加工厂,指导各村发展特色产业,推动农产品精深加工及电商直播项目落地,壮大村集体经济。对产业效益不佳的村进行摸排并制定针对性方案,组织产业发展培训,加强项目立项、实施和管理的指导把关。

(五)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推进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加大对城郊村建设的支持力度,项目安排主动倾斜,配合开展了土门片区路域环境整治。积极推动老旧小区改造,争取政策资金,完成相关小区的改造工作。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动员干部群众和志愿者进行全面清扫,清除乱堆乱放现象。

(六)落实防范化解风险责任有待进一步压实的整改情况:在滑坡隐患点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组织开展清淤,积极对接水务、城管、自规等部门,争取项目资金开展常态化治理,加强了日常巡逻排查,做到轻微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隐患及时报告。

(七)落实惠民利民政策需要进一步做实做细的整改情况:做实特困救助,将51名对象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并建立人员信息定期摸排更新机制。加强防返贫动态监测,每月开展排查,核实各类预警线索。加快民生实事推进,及时拨付村集体征地补偿,争取资金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对漫水桥进行加固维修,保障汛期群众安全和农业生产。

(八)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对全镇村(社区)、镇直单位负责人及机关干部开展全覆盖廉政谈话,召开专题务虚会研究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清单,分层分类组织开展了警示教育专题培训并观看警示教育片。

(九)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监管不规范的整改情况:指导相关村对处置不规范问题进行了彻底整改,对全镇村级集体“三资”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建立问题清单督促整改。制定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资产资源承包(租赁)管理要求。

(十)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落实有待进一步提升的整改情况:组织对“四议两公开”等民主决策制度的再培训,加强对各村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社区)纪检委员切实履行日常监督职责。

(十一)财务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的整改情况:组织财务管理业务培训,开展自查自纠并对相关问题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督促相关单位健全内控机制,制定了村级非生产性支出管理办法。

(十二)工程项目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的整改情况:组织项目管理培训会,规范项目全过程管理,对2021年以来实施的项目进行自查,建立健全全镇小型工程项目管理长效机制。

(十三)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及时的整改情况:对反馈的滑坡点及时开展治理,清除淤堵并组织排险,加强日常巡查巡逻,确保隐患及时发现和处置,制定应急预案,并加强向上级沟通协调以争取支持。

(十四)推进“人情风”治理不力的整改情况:对问题突出的村(社区)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利用多种渠道深入宣传文明节俭新风尚,建立健全举报投诉机制,开展县镇联动专项整治

(十五)领导班子建设有待提升的整改情况:加强文件审核把关,梳理发文程序并组织专题培训。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等关键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流程进行了全面梳理和优化,强化监督问责

(十六)基层党建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组织党建业务培训并建立抽查制度。严格党员发展标准,加大培养力度,加强党纪教育。推动基层党组织新阵地投入使用,梳理规范“红色驿站”管理。

(十七)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有待提升的整改情况:对村(社区)“两委”班子现状进行摸排,及时增补空缺岗位并选派党员干部到村任职。注重培育选拔后备干部,优化结构,开展履职能力培训。分层开展廉政谈话,听取群众意见,加强对新任干部的培养。

(十八)“一报告两评议”工作不够扎实的整改情况:注重日常工作中梳理总结,为报告撰写打好基础。精心撰写年度工作报告,确保内容准确规范。报告完成后严格履行党委主要负责人审核程序。

(十九)对年轻干部帮带培养力度不够的整改情况:帮带责任人开展谈心谈话,帮助制定职业规划。严格落实新招录公务员导师帮带制度,建立对接台账。要求新公务员定期汇报,导师及时给予指导。

(二十)公务员考核不够精准的整改情况:修订完善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落实共性考核与个性考核相结合,做好各阶段测评。加强平时考核管理,确保考核实效。

(二十一)干部公示有待进一步规范的整改情况:组织学习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章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二十二)十四届县委巡察反馈面上问题未整改到位的整改情况:积极向上级请示汇报,争取阵地建设支持。持续督办城南社区现有阵地改造,发挥红色驿站延伸作用。鼓励社区在征求居民意见基础上,科学使用自有资金优先支持阵地建设。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巡察整改是长期政治任务。城关镇党委将持续用力,确保问题清仓见底、整改落地生根,推动全镇工作全面提升。

(一)持续强化政治自觉,压紧压实整改责任链条

坚决扛牢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持续深化思想认识,杜绝“过关”心态,将后续整改纳入年度重点考核,确保责任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

(二)聚焦问题清仓见底,精准发力深化整改成效

对已整改事项建立“回头看”机制,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对未完成事项制定攻坚方案,明确时间表、责任人,实行清单管理、挂图作战,确保按期清零。对需长期坚持的任务融入日常,完善制度,强化执行。

(三)坚持标本兼治,深化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深挖问题根源,举一反三。围绕权力运行、资金管理、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系统梳理并完善制度体系,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将整改成效转化为发展动力,与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提升治理效能。

(四)强化监督问效,确保整改落地生根

镇纪委将后续整改作为监督重点,紧盯责任、进度与实效。完善督查机制,对敷衍整改、进度滞后等问题严肃查处、通报曝光,以问责倒逼落实,确保整改成果经得起检验,实现长效常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6年2月2日至2月27日。联系电话0710-5812402;电子邮箱:2533253035@qq.com。

                                   中共城关镇委

                                   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