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人民政府 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9)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12日 来自:保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索引号: 011199529/2025-04033 分类: 政务督查
发布机构: 保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日期: 2025-02-12
标题: 保康县人民政府 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9)整改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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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时间: 2025-02-12 终止时间: 来源: 保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保康县人民政府
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序号9)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襄污防政指文〔2024〕11号)要求,结合部门职能,现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9)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混凝土搅拌站日常监管机制不健全,部分项目配建的混凝土搅拌站处于监管盲区。

二、整改目标

建立健全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监管机制,进一步推动预拌混凝土行业绿色发展,强化绿色生产工作能效,不断巩固和扩大绿色生产工作成果。强化对重点项目配建的混凝土搅拌站的监管。

三、整改措施

(一)建立管理工作台账,加大巡查力度,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形成常态化监管机制。

(二)按照属地管理、层级监管原则,开展“无手续、散乱污”非法混凝土搅拌站专项整治,县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城管、公安、应急及供水供电等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即断水、断电、清原料、清场地、清设备),联合查处取缔辖区内的“无手续、散乱污”非法混凝土搅拌站。

(三)制定混凝土搅拌站监管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单位、操作规范等,促进混凝土搅拌站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运转。

(四)邀请第三方机构指导我县预拌混凝土企业开展提档升级建设,引导和鼓励企业申办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和绿色建材标识认证证书。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县住建局每季度对全县所有商混站进行不定期巡查,形成了常态化监管机制,并建立了管理工作台账。重点对各站预拌混凝土生产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查看工作台账、进场验收及出厂检验制度,检查其试验场地、养护室、试验设备等,检查企业是否严格生产过程控制,是否存在采购和使用无合法来源的原材料的现象等,以确保我县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

(二)2024年,县住建局组织专班对全县预拌混凝土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资质动态核查。我县商混站均具有合法资质,无“无手续、散乱污”非法混凝土搅拌站。同时,进一步强化了对重点建设项目配建的混凝土搅拌站的监管。县住建局分别向各工程项目部临时配建的混凝土搅拌站发送了函件,对搅拌站的建站标准及日常生产行为作出了明确界定和要求,并将其纳入了监管范围,定期检查。

(三)县住建局严格按照《湖北省预拌混凝土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全县预拌混凝土管理,规范预拌混凝土活动。一是要求各企业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原材料检验制度》等行业规范上墙公示并严格按照规范执行。二是督促全县所有商混企业完成了湖北省散预信息化平台对接工作。该信息化平台可对各企业的产品生产及运输等多个环节形成省、市、县三级可视化管理,不断促进混凝土搅拌站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运转。

(四)2023年县住建局两次邀请省市预拌混凝土行业专家对我县商混站绿色改造工作进行指导,专家针对各商混站实际情况列出了改造清单。2024年,县住建局对各企业提档升级开展及落实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督促各站点加快绿色升级改造。截至2024年底,我县大部分商混站已正式启动绿色场站改造,部分商混站已对其厂区搅拌楼实施了封闭,争取早日可以获得绿色建材标识认证证书。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单位持续完善监管机制,深化质量管控,并督促各商混站加快建设步伐,争取早日建成一处绿色商混示范站点,强化示范引领,持续推动我县预拌混凝土行业高质量发展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2月12日-2025年2月25日)向保康县人民政府反映。

联系人:方国琪    联系电话:0710-5817615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