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1199529/2025-16787 | 分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保康县行政审批局 | 公开日期: | 2025-07-01 | ||
| 标题: | 保康县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公示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2025-07-01 | 终止时间: | 2025-07-14 | 来源: | 保康县行政审批局 |
保康县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公示
根据文化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对以下申请单位予以公示。
申请设立(变更)项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
申请单位: 保康县时光网吧工作室
营业地址: 保康县马桥镇黄龙观路9号
经营项目: 互联网上网服务
经济性质:个人独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投资人):王大伟 ,性别: 男 ,年龄: 40岁 ,籍贯: 保康县马桥镇 。
受理反馈意见部门: 保康县行政审批局
监督电话: 5990126 邮编: 441600
通讯地址: 保康县城关镇环城路市民之家
公示时限: 拾个工作日(自2025年7月1日-7月14日)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以下条款:
第九条 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第三十五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025年7月1日

主办:保康县政府办
承办:保康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保康县融媒体中心(新闻、技术)
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股股长:吴吉香 负责人:蔡 雨
保康县市民之家服务咨询电话:0710-5998999
县融媒体中心总编辑:李广儒 负责人:余兴湶
保康县融媒体中心联系电话:0710-5818875
地址:保康县清溪路8号 邮编:441600
E-mail:bkzwgk@baok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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