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农发〔2021〕25号)文件,关于对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要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的要求,现将保康县2025年度第四批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资金3943笔1642155.32元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1月21日,如有异议,请致电0710-5992068。
附件:保康县2025年度第四批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资金公示明细表
保康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15日

主办:保康县政府办
承办:保康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保康县融媒体中心(新闻、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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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县市民之家服务咨询电话:0710-5998999
县融媒体中心总编辑:李广儒 负责人:余兴湶
保康县融媒体中心联系电话:0710-5818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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