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城巿管理执法局 关于确认违法建筑当事人、管理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22日 作者:城管局办公室 来自:城管局办公室


保康县城巿管理执法局
关于确认违法建筑当事人、管理人的公告

在调查位于保康县XX镇XX村X组XX湾XXX下停车场东侧临XXX国道临时工棚涉嫌违法建设一案中,由于无法确定该临时建设行为当事人,依据《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上述临时工棚违法建设行为当事人及所有人、管理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自行到保康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接受调查处理(附临时工棚照片)。
    二、公告期限届满后,仍无法确定建设当事人、管理人的,将依据《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报请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予以拆除或者收。

三、以上公告联系地址:保康县清溪路86号

特此公告

联系王军王峰      联系电话:0710-5990206

(无主公告)临时工棚照片.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