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拟保障对象公示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20日 来自:保康县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公租房拟保障对象公示


以下2户家庭拟纳入公租房保障,现将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7日止,各位市民有任何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县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光千路185号)反映。联系电话:0710—5991257,0710-5812566。

序号

姓名

家庭

人口

家庭

成员

家庭

类型

居住地

所属社区

备注

1

杨柳

2

郭思阳

进城务工

城南社区

城南社区


2

龚远志

3

陈秀英

龚悦澄

进城务工

单位宿舍

新街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