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康县城区公租房摇号情况说明
因保康县城每年申请公租房的人员较少,房源充足,公租房配租实行审过即享,按申请通过的时间先后为申请人排序,按顺序登记个人意向。然后根据申请人意向为其提供房源,不需要进行摇号。

主办:保康县政府办
承办:保康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保康县融媒体中心(新闻、技术)
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股股长:吴吉香 负责人:蔡 雨
保康县市民之家服务咨询电话:0710-5998999
县融媒体中心总编辑:李广儒 负责人:余兴湶
保康县融媒体中心联系电话:0710-5818875
地址:保康县清溪路8号 邮编:44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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