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拟保障对象公示
以下5户家庭拟纳入公租房保障,现将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8月5日止,各位市民有任何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县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光千路185号)反映。联系电话:0710—5991257,0710-5812566。
序号 | 姓名 | 家庭 人口 | 家庭 成员 | 家庭 类型 | 居住地 | 所属社区 | 备注 |
1 | 黄荔 | 3 | 张正彬 黄羽坤 | 进城务工 | 职工宿舍 | 光千社区 | |
2 | 李钰 | 1 | 进城务工 | 夹提巷 | 光千社区 | ||
3 | 陈大军 | 2 | 杜凤轩 | 进城务工 | 物资局 | 新街社区 | |
4 | 李敏 | 2 | 周梦琪 | 进城务工 | 河西 | 王湾社区 |

主办:保康县政府办
承办:保康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保康县融媒体中心(新闻、技术)
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股股长:吴吉香 负责人:蔡 雨
保康县市民之家服务咨询电话:0710-5998999
县融媒体中心总编辑:李广儒 负责人:余兴湶
保康县融媒体中心联系电话:0710-5818875
地址:保康县清溪路8号 邮编:44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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