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保康县重阳康欣超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24日 来自:保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在保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的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涉及保康县重阳康欣超市经营的1个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该批次食品核查处置信息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6月3日,保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马良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会同武汉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当事人负责人鲁柏廷的陪同下,对位于保康县马良镇重阳村六组卞和路45号的保康县重阳康欣超市实施了随机抽样检查,抽样单编号:DBJ25420600484239268,食品名称:白芷(调味品),购进日期:2025年4月17日,样品数量:1.39kg,备样数量:0.68kg。2025年6月30日,武汉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N0:A2250337895115019C)显示当事人购进该批次为20250417的白芷(调味品),检验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铅(以Pb计)等3项。检验依据:GB 5009.34-2022(第一法)。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武汉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原因排查情况

该超市收到检验报告后,积极进行了原因排查,主要是:未索要产品的产地检验合格证明。

三、行政处罚情况

保康县重阳康欣超市提供的食品被抽样检测为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减轻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97.5元;

2.罚款5000元;

3.没收上述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罚没款合计5097.5元,上缴国库。

四、整改复查情况

针对此情况,保康县重阳康欣超市采取以下措施:进货时严格查验购进商品的证票及产地检验合格证明。

五、公示网址链接

http://www.baokang.gov.cn/xxgk/xxgkml/jczwgk/spypjgly/

六、投诉举报渠道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或拨打12315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保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