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县委巡察办概况
第二部分 县委巡察办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县委巡察办2024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县委巡察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共保康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巡察办)的职责是:
(一)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工作情况,传达贯彻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二)统筹、协调、指导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
(三)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服务保障等工作;
(四)对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及巡察移交事项进行督办;
(五)配合有关部门对县委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六)办理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县委巡察办内设:综合股、督察股。设立5个县委巡察组。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行政编制11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副科级巡察专员5名;股级职数2名。至2023年12月,县委巡察办实有在职在编干部10人。
第二部分 县委巡察办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一)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县委巡察办2024年预算收入为283.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3.98万元,上年财政拨款结余(转)0万元。与2023年预算收入(249.71万元)相比,增加34.27万元,增加13.7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巡察项目经费增加,信息化设备采购预算增加。
(二)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巡察办2024年预算支出为283.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3.9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7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32万元;项目支出81.06万元。与 2023年(249.71万元)相比,增加34.27万元,增加13.72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巡察项目经费增加,信息化设备采购预算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县委巡察办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283.98万元,与2023年(249.71万元)相比,增加34.27万元,增加13.72%。其中,经费拨款283.98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上年财政拨款结余(转)0万元,占本年收入的0%。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县委巡察办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283.98万元,与2023年(249.71万元)相比,增加34.27万元,增加13.72 %。其中,经费拨款283.9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上年财政拨款结余(转)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巡察办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83.98万元,与收入持平。与2023年(249.71万元)相比,增加34.27万元,增加13.72 %。支出项目(按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8.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27万元及住房保障支出17.1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巡察办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2.92万元,与2023年(219.71万元)相比,减少16.79万元,减少7.64%。其中,人员经费170.6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2.32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70.6万元,比上年(180.95万元)减少10.35万元,减少5.7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数减少。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1.70万元,津贴补贴 31.31万元,奖金52.1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3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6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1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12万元,住房公积金17.15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32.32万元,比上年(38.76万元)减少6.44万元,减少16.62%。
主要包括:办公经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数减少,公用经费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县委巡察办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8万元)。与2023年(9.3万元)相比减少0.3万元,减少原因是县委巡察办严格按照三公经费管理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严格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七、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县委巡察办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32.32万元,与上年(34.44万元)相比减少2.12万元,减少6.1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数减少,公用经费减少。
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2.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万元,水费0.6万元,邮电费0.36万元,差旅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5.2万元,劳务费3.84、业务委托费0.6万元,工会经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万元,其他交通费6.7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县委巡察办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29.26万元,主要为日常办公用打印纸采购1.2万元,巡察信息化建设电脑设备采购28.0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县委巡察组配有2台公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度县委巡察办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1个,项目绩效目标1个。项目名称为巡察工作经费,预算金额81.06万元,具体情况见附件1。
第三部分 县委巡察办2024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2。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县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基本支出。
三、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巡视工作:指中央和地方巡视机构的专项业务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八、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主办:保康县政府办
承办:保康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保康县融媒体中心(新闻、技术)
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股股长:吴吉香 负责人:蔡 雨
保康县市民之家服务咨询电话:0710-5998999
县融媒体中心总编辑:李广儒 负责人:余兴湶
保康县融媒体中心联系电话:0710-5818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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