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政府办公室2021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分配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职能
(一)负责县政府机关的日常事务工作。
(二)负责县政府会议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三)负责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四)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决定事项、县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根据县政府领导指示,对县政府部门间及部门与乡镇间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协调处理。
(六)负责县政府值班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日常事务,协助县政府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办理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协助处理各地、各部门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七)组织办理涉及县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政协的议案、提案和意见建议。
(八)围绕县政府的中心工作、阶段性重点工作和县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做好信息收集和反馈。
(十)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做好县政府机关的行政接待工作,为县政府领导同志搞好服务。
(十一)负责督办、检查县政府工作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
(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设10个内设机构:综合股、秘书一股、秘书二股、秘书三股、秘书四股、人事股、金融监管股、总值班室、督查室、研究室。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33名(含县政府领导 单列行政编制)。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正股级领导职数10 名,副股级领导职数6名.实有27人,县政府信息中心编制13人,实有12人,在职在编共有40人,退休6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二、收入决算批复表
三、支出决算批复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决算总计1169.57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46.47万元,增长1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9.59万元,增长26.5%,主要原因:人员增多费用增多。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169.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9.57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00%;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较上年度增加146.47万元,增长1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9.59万元,增长26.5%,主要原因:人员增多费用增多。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169.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5.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8%;项目支出84.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2%。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较上年度增加146.47万元,增长1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9.59万元,增长26.5%,主要原因:人员增多费用增多。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1169.57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46.47万元,增长1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9.59万元,增长26.5%,主要原因:人员增多费用增多。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169.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 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6.47万元,增长1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9.59万元,增长26.5%。主要原因:人员增多费用增多。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169.5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人员经费支出804.14万元,占总支出的68.76%;公用经费支出281.21万元,占总支出的24.04%;项目类支出84.22万元,占总支出的7.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59.98万元,支出决算为1169.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其中:
1. 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825.68万元,支出决算为1085.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4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多费用增多。
2. 项目支出,年初预算为34.30万元,支出决算为84.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5.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多费用增多。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85.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04.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281.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56.24万元,预算数69.11万元,完成预算的81.38%,较上年度增加16.86万元,增加42.81%。主要原因:一是采购新车相对应费用增加;二是上级领导检查、调研,客商来访增多。具体支出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3.2万元,预算数46.08万元,完成预算的72.05%,较上年度增加15.25万元,增加84.9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2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5.25万元,增加84.96%。主要原因:采购新车相对应费用增加。
2021年度,本级共有7辆公务车,平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4万元。
3. 公务接待费23.04万元,预算数23.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度增加1.62万元,增加7.56%。主要原因:上级领导检查、调研,客商来访增多。
2021年度,本级公务接待512批次、2766人次,主要用于检查、会议、学习培训。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不涉及此类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不涉及此类情况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1.2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衔接),预算数169.09万元,完成预算的166.31%,较上年度增加85.91万元,增长44%。主要原因:人员增多费用增多。具体支出如下:
办公费40.06万元、印刷费23.07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3.91万元、邮电费8.94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30.57万元、维修(护)费5.69万元、租赁费2.4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3.04万元、专用材料费1.25万元、委托业务费7.52万元、工会经费24.47万元、福利费24.7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2 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88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2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19.16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16万元。
2021年度政府采购决算数比2020年度增加17.06万元。主要原因:2021年采购1台新车。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7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7辆。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不涉及此类情况
第四部分 2021年度分配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不涉及此类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照相关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附件:
政府办.xls
主办:保康县政府办
承办:保康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保康县融媒体中心(新闻、技术)
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股股长:吴吉香 负责人:蔡 雨
保康县市民之家服务咨询电话:0710-5998999
县融媒体中心总编辑:李广儒 负责人:余兴湶
保康县融媒体中心联系电话:0710-5818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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