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部门概况(单位职责、单位构成、人员情况)
二、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表
三、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关于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保护条例》和《湖北省农村公路条例》的实施。
(二)负责编制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和战备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编制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检查、考核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质量目标。
(四)负责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管理工作,指导乡(镇)村委会对乡道、村道的建设、养护工作。
(五)负责管理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
(六)负责农村公路普查、路况技术标准评定、桥梁管理;负责农村公路调查、统计、科技、信息上报工作。
(七)负责农村公路项目的立项、报批、权限内勘察设计;负责农村公路招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监督和安全管理及重点工程建设的实施,负责监督农村公路建设市场。
(八)负责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的推广工作及公路专业人员培训工作,参与农村公路现代化养护、现代化管理技术的开发、改善技术装备、提高管理水平。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及人员情况:
保康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属于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股、安全股、审统股、养护股、财务股、工程股及保南、保北养护管理站。本中心编制71名,在职62人,退休46人。
第二部分 农路建养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表
根据保康县财政局批复,保康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农路建养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入支出情况总体说明
2025年收入预算总额为26042.04万元,支出预算总额为26042.04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预算总额为26042.0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042.04万元。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支出预算总额为26042.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7.0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019.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1.75万元;项目支出24814.97万元(本级支出项目包括公路监理及建设补助168.7万元、农村公路日常养护1602.82万元;其他运转类包括办公用品购置6.45万元;农村公路建设上级专项项目10000万元、农村公路养护上级专项8000万元;农村公路建设结转项目3237万元、农村公路养护结转项目18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042.04万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042.04万元;
(一) 基本支出1227.07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155.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64.55万元、津贴补贴83.62万元、奖金278.42万元、绩效工资122.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94.7万元、职业年金47.35万元、基本医疗保险33.4万元、其他社会保险3.48万元、住房公积金91.4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35.7万元(退休费128.36万元、退职费1.19万元、遗属生活补助6.16万元)。
2.公用经费71.75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费用78.2万元(办公费10万元、水费0.12万元、电费4.5万元、邮电费3万元、物业管理费0.1万元、差旅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4.85万元、工会经费20.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2万元)。
(二)项目支出24814.97万元,其中:
1.本级支出项目包括:公路监理及建设补助168.7万元(用于全县乡、镇、村农村公路建设)、农村公路日常养护1602.82万元(用于全县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
2.上级专项项目包括 :农村公路建设上级专项10000万元(由省财政下达针对全县农村公路建设的专项资金)、农村公路养护上级专项8000万元(由省财政下达针对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的专项资金)。
3、结转项目包括:农村公路建设结转项目3237万元(由省财政下达针对全县农村公路建设的结转资金3077万元,由县财政下达针对全县农村公路建设的结转资金160万元)、农村公路养护结转项目1800万元(由省财政下达针对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的结转资金800万元,由县财政下达针对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的结转资金1000万元)。
4、其他运转类包括:办公用品购置6.45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7.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4.85万元,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7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县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附件: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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