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2025年部门预算报告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14日 来自: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2025年部门预算报告

 

目   录

一、部门概况(单位职责、人员情况、预算单位构成)

二、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年度工作重点

三、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表

四、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五、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2025年预算其他说明是事项

六、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交通运输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和稳定。

(二)负责全县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道路客货运输站场、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及运输辅助业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三)负责全县水路运输执法、渡口行政执法、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地方海事等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工作。

(四)负责全县与公路安全保护相关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工作。

(五)负责全县超载超限运输治理和破坏、损害或者侵占普通公路路产路权行为的行政执法工作。

(六)负责全县交通建设工程领域的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工作。

(七)组织开展全县道路运输安全、水上交通安全和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八)承担全县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相对应的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工作。

二、机构情况:根据保康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保机编[2019]69号)和关于县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调整规范的通知(保机编[2019]73号)的要求,组建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为县交通运输局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人员情况: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编制73名,在职51人,退休3人。

四、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属全额预算单位。

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设9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法制股、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五中队、六中队、七中队,核定事业编制73名,设大队长1名,由县交通运输局领导班子成员兼任;副大队长4名,内设机构中层职数9正9副。

 

第二部分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年度工作重点

 

(1)党建引领,凝心聚力谱新篇,大力开展“党建+执法”工作,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与落实。

(2)大力推进执法改革,当好深化改革排头兵,以综合执法改革为突破口,牵引现代化行业治理体系建设。

(3)持之以恒创新创优,当好交通强国先锋队,深入开展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探索交通强国试点工作,持续推进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线上线下联动一体化”监管。

(4)深入践行执法为民,扎实开展综合执法检查,统筹安排非法营运整治、超限超载治理、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等重点执法工作,加大对涉及公共安全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严格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持续深化隐患排查整治,重大节假日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强化汛期、低温凝冻等特殊天气安全防范,常态化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

(5)持续锻造“四型支队”,当好群众出行守护者,坚持以“四型支队”建设为抓手,以“四基四化”建设为重点,着力锻造一支忠诚担当、业务过硬、规范文明、人民满意的执法铁军。

 

第三部分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表

根据保康县财政局的批复,保康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表(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入支出情况总体说明

2025年收入预算总额为970.43万元。相较于2024年预算收入998.90万元,减少了28.47万元,减少的原因:2025年在编人员减少4名,导致人员经费减少,预算收入减少。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支出预算总额为970.43万元,较2024年预算支出998.90万元,减少28.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5.7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831.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2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4.18万元);项目支出54.7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70.43万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70.43万元;

(一)基本支出915.73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841.55万元,其中214011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611.89万元,用于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人员经费等支出。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为126.22万元,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为30.01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项)73.43万元。

2、公用经费74.18万元,其中214011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74.18万元,用于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行政运行及执法运行经费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54.70万元,其中: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预算

项目主要支出方向和用途

交通执法

常年性项目

10万

用于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经费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罚没收入

一次性项目

25万

用于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行政运行经费

执法用车购置

一次性项目

18万

用于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购置执法用车

航道维护

上级专项

1.7万

用于航道维护项目执法经费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的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控制数合计56万元,支出预算合计4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经费控制数10万元,实际预算7万元;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经费控制数46万元,实际预算3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19万元)。

 

第五部分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2025年预算其他说明事项

2025年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运行经费预算支出74.18万元:其中:办公费5.00万元,水费0.16万元,差旅费5.00万元,维修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5.00万元,劳务费5.00万元,工会经费1.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92万元。

 

第六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县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