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0日 来自:保康县发展和改革局

保康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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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第二部分 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分配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保康县发展和改革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对外加挂县粮食局牌子。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县本级规划纲要的统筹衔接;组织开展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并提出建议;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措施。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的建议;参与拟订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地方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监测预测预警全县经济运行状况,提出应对措施建议;综合协调全县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三)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物价等方面的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参与拟订财政、金融、土地等方面政策建议;负责贯彻价格、粮食、能源、外商投资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组织制定和调整少数由县级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论证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方案;负责有关专项改革开放方案实施中的衔接工作;牵头推进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开发区管理工作;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五)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和有关专项规划;组织提出全县重点项目计划草案;编制县本级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外贸发展的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目标。

(六)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规划,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能源行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组织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及相关规划,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全县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措施;研究提出全县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措施;协调落实西部大开发、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汉江生态经济带等有关政策,融入“一带一路”,组织协调区域合作与发展的重大问题。

(八)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节的责任,提出促进消费的政策建议;提出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组织拟订对外贸易发展战略;负责组织粮食等重要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

(九)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十)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的政策建议。

(十一)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全县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二)组织指导拟订全县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规划;负责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综合平衡及发展中重大问题的协调;衔接平衡全县交通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及专项资金计划;负责境内交通项目的审查和报批工作,协调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十三)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和国防交通保障规划、计划,统筹国民经济动员、交通战备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交通战备动员有关工作。

(十四)统筹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五)落实粮食宏观调控政策,组织协调全县粮食调控、总量平衡、粮食购销工作;负责全县粮食市场监测及预警分析工作;拟订全县粮油产业发展规划,推进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组织粮油产业科技推广和交流合作,指导全县粮油产业发展;负责储粮安全,承担全县粮食库存检查(清查)工作;落实全县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日常工作。

(十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

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1.强化制定区域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区域规划制度,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区域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2.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深化价格改革,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行政审批局的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县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牵头工作。

2.与县卫生健康局的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政策措施,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县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落实全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保康县发展和改革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对外加挂县粮食局牌子(2019年3月机构改革原粮食局合并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行政编制17名,实有在职人员21名。内设8个股室:办公室、人事股、发展规划和体制改革股、固定资产投资股(县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农业和农村经济股、工交能源和财贸股(县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县交通战备办公室、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办公室)、社会发展和价格管理股、粮食行政管理股。下属4个事业单位(财务未单列):县信息中心(公益一类)、县价格成本监审中心(公益一类)、县价格认定中心(公益二类)、粮食储备中心(公益一类)实有在职人员24名。

第二部分  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决算总计2718.19万元,较上年度增加871.13万元,增长47.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26.12万元,增长174%,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二是全县项目专项经费增加,其中主要是增加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后扶产业、城乡规划--解决县抽水储能项目勘察设计费等项目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718.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13.93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99.8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4.25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16%。2021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度增加901.04万元,增长49.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26.12万元,增长174%,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工资调整;二是全县项目专项经费增加,拨付了财政安排的上级对企业补贴资金和项目单位专项资金,未纳入单位年初预算,但列入了本部门年度收入支出决算。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718.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4.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6.95%;项目支出1713.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3.0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较上年度增加901.04万元,增长47.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26.12万元,增长174%,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调整;二是全县项目专项经费增加拨付了财政安排的上级对企业补贴资金和项目单位专项资金,未纳入单位年初预算,但列入了本部门年度收入支出决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2713.93万元,较上年度增加901.04万元,增长49.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21.86万元,增长173.5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二是全县项目专项经费增加拨付了财政安排的上级对企业补贴资金和项目单位专项资金,未纳入单位年初预算,但列入了本部门年度收入支出决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2713.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4%。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01.04万元,增长49.7%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二是全县项目专项经费增加拨付了财政安排的上级对企业补贴资金和项目单位专项资金,未纳入单位年初预算,但列入了本部门年度收入支出决算。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2713.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6.73万元,占总支出的56.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8万元,占总支出的0.25%;节能环保支出90万元,占总支出的3.32%;城乡社区支出99.39万元,占总支出的3.66%;农林水支出745.97万元,占总支出的27.49%;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5万元,占总支出的0.0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33.56万元,占总支出的8.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92.07万元,支出决算为2713.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3.56%。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6.73万元。年初预算为839.04万元,支出决算为1536.7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二是全县项目专项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8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7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公益性岗位补贴6.78万元。

3.节能环保支出90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项目农村环境保护--解决美丽乡村补短板项目拉练建设资金40万元;二是农村环境保护--解决厕所革命奖补资金50万元。

4.城乡社区支出99.39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9.3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项目城乡规划--解决县抽水储能项目勘察设计费96万元;二是项目工作经费--解决发改局片区棚改工作经费3.39万元。

5.农林水支出745.97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45.9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项目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后扶产业712.25万元;二是项目工作经费--解决三产融合示范县创建方案编制项目经费29.98万元等。

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5万元。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支持企业发展--兑现2019年新增规上服务企业奖励1.5万元。

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33.56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省财政厅预拨成品粮临时储备补助21.56万元,二是增加了其他粮油储备支出59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0.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4.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175.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4.44万元,预算数24.7万元,完成预算的98.95%,较上年度增加0.52万元,增加2.17%。主要原因:我部门牵头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以及全县易地搬迁、申报项目等长期性工作,所以公务接待费用增加。

具体支出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占0%,本单位无公车。

3.公务接待费24.44万元,预算数24.7万元,完成预算的98.95%,较上年度增加0.52万元,增长2.17%。主要原因:我单位牵头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以及全县易地搬迁、申报项目等长期性工作,所以公务接待费用增加。

2021年度,本级公务接待272批次、2730人次。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十四五”规划、“厕所革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以及省、市工作调研考察、交流等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此数据来源于机构运行情况表)

2021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2021年本单位无培训费支出情况。

(三)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此数据来源于机构运行情况表)

2021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2021年本单位无会议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此数据来源于机构运行情况表)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5.2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衔接),预算数125.46万元,年初预算数增加49.81万元,增加39.7%,完成预算的139.7%。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公开招聘录用1;二是我局负责全县易地搬迁、优化营商环境、申报项目等长期性工作专项经费增加。具体支出如下:

办公费9.14元、印刷费1.73万元、咨询费4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97万元、电费3.32万元、邮电费4.15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58元、差旅费7.25万元、维修(护)费0.58万元、租赁费17.3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4.44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劳务费45.19万元、委托业务费3.6万元、工会经费17.95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2.83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2021年度政府采购决算数比2020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2021年度政府采购决算数与2020年度持平,增减0%。主要原因:本年度及上年度均无政府采购支出。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112月31日,县发改局无公务用车及其他国有资产占用。

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粮油物资储备支出财政拨款预算153万元,执行数为233.5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涉及的项目为县级地方储备粮。一是县级地方储备粮补贴主要用于县级储备粮利息、保管、轮换费用,我县储备粮属于县级储备性质,储备一定的粮食用来调节本行政区域粮油供求平衡、稳定粮油市场、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事件是十分必要的,现承储规模为650万公斤所涉及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完成结果与预算安排相一致,年度绩效目标均已完成。2021年度部门整体自评得分95分,自评级别为优,社会公众对整体资金产生的效益基本满意。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绩效自评,资金包括年初预算数992.07万元,执行数2718.19万元,完成预算的273.99%。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按编制了2021年单位整体绩效目标,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本部门根据绩效评价结果,依照“统筹兼顾、厉行节约、保障重点、注重绩效”的原则,加强与职能股室的沟通,推进预算执行进度,共同加强项目管理,科学规划资金使用方案。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保康县发展和改革局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将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地编制下一年预算。下一步改进措施:1、加强预算编制工作。强化部门预算与业务部门的协同配合,全面细致的考量项目的实施内容,根据项目职能活动对预算支出项目进行归集或细化,统筹考虑下年度工作任务和下年度经费使用情况,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2、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年初拟定的资金使用计划安排支出,严格执行制度,完善资金使用程序,提高财政资金支出计划性与可控性。 

第四部分发展和改革2021年度分配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发展和改革2021年财政专项转移支付0万元。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照相关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附件:

    附件1: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