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档案馆2021年预算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6日 来自:保康县档案馆

保康县档案馆2021年预算信息公开


  

第一部分  县档案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县档案馆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六、固定资产情况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2021年分配管理的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县档案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保康县档案馆为县委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对外加挂史志研究中心牌子。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市、县有关档案管理和史志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和实施本馆档案管理制度、业务标准和技术规范,拟定全县党史、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和措施。

 2.负责指导、接收和统一管理县级机关、团体、乡镇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档案工作。负责调查、征集散存、散失在社会上反映我县各个历史时期、具有重要保存价值和历史研究价值的档案资料、党史资料、地情资料、人物资料。开展馆藏档案的整理、鉴定、保护、修复、统计等各项工作。

3.开展档案资料利用服务工作,提供档案资料查阅利用,依法公布档案、开放档案。

 4.负责地方志、党史书刊的编辑工作,负责指导县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部门志、专业志、乡镇志、村(社区)志及各类地情丛书的编纂和审稿工作;征集编写《保康年鉴》,并负责为《湖北年鉴》、《襄阳年鉴》供稿。

5.开展档案信息化建设,开展档案、史志理论和科学技术研究,加强馆际合作和业务交流;承担全县档案资料目录中心(平台)建设,推进区域档案信息资源共享。负责档案、史志专业技术和本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档案业务培训。

11.完成县委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县档案馆内设6个职能科室:办公室、指导接收股、管理利用股、宣教技术股、党史股、地方志股。三定方案核定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8人,目前在职在编12人,退休人员15人。

第二部分县档案馆2021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全年预算总收入433.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24.99万元,上年结转108.5万元,总支出433.49万元。较上年307.69万元增加125.8万元,增幅为40.88%在此作以下说明:上年结转108.5万元,导致全年总收入增幅较大。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21年预算收入433.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7.69万元,上年结余(转)108.5万元

2021年预算总支出433.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7.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9.22万元,公用经费48.2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6.03万元,其中科目档案馆2.53万元,科目其他档案事务支出3.5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8.24万元,较上年35.84万元增加12.4万元,增幅34.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其中办公6.81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2.3万元,差旅费2.5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劳务费2.16万元,工会经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05万元,公务接待费8.7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68万元,上年结余(转)进行“百年大事记”专项经费4.5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三公”经费预算8.7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74万元,与2020“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数9.2万元相比减少5%,作以下说明:我单位严格遵照财政部门要求“三公”经费逐年递减5%。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2021年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县档案馆国有资产均按照随采购、随上账的要求,及时报国资局作上账处理,占有情况在国资局备案登记。

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暂无重点项目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档案馆政务公开表.xlsx

档案馆2021年度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docx

档案馆2021年本级项目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