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保卫医罚〔2025〕3号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22日 来自:保康县卫生健康局

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件 名 称

医师卫建华未按照注册的执业范围执业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保卫医罚﹝2025﹞3号

当事人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卫建华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420626196212280094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卫建华

  法  事  实

卫建华医师未按照注册的执业范围执业

行政处罚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七条

2. 《湖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则》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

行政处罚内容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523.5元;

3、罚款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5.8.19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保康县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