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案 件 名 称 | 医师卫建华未按照注册的执业范围执业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保卫医罚﹝2025﹞3号 | |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 卫建华 |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420626196212280094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 卫建华 | |
违 法 事 实 | 卫建华医师未按照注册的执业范围执业。 | |
行政处罚依据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七条; 2. 《湖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则》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 | |
行政处罚内容 |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523.5元; 3、罚款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元)整。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5.8.19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保康县卫生健康局 | |

主办:保康县政府办
承办:保康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保康县融媒体中心(新闻、技术)
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股股长:吴吉香 负责人:蔡 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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