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保卫医罚〔2025〕4号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08日 来自:保康县卫生健康局

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件 名 称

保康县牙丫口腔诊所有限公司(诊所名称:马桥镇牙丫口腔诊所)未按要求填写病历资料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保卫医罚﹝2025﹞4号

当事人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保康县牙丫口腔诊所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420626MADP5DDH83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杨密密

  法  事  实

保康县牙丫口腔诊所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填写患者的诊断及治疗意见等重要信息,且医务人员未签字。

行政处罚依据

1.《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第2.《湖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则》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

行政处罚内容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5.9.5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保康县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