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保卫医罚〔2025〕1号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05日 来自:保康县卫生健康局

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件 名 称

保康优抚医院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宋**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保卫医罚〔2025〕1号

当事人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保康优抚医院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52420626MJH7033TV1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王家驹

  法  事  实

保康优抚医院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宋**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行政处罚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行政处罚内容

给予保康优抚医院处以罚款7.3万元的行政处罚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8月1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保康县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