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保康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召开,决定任命王衡为保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保康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声军主持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党建思想和全国党建工作座谈会精神;审议人事任免议案;审议通过《保康县人大专项工作评议监督与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暂行办法》。
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接受杜云峰辞去保康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任命王衡为保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保康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徐声军为王衡颁发任命书。王衡作拟任职发言并进行宪法宣誓。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孔祥鹏、蔡德军、张桂平、褚应康、宋炳祥出席会议。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祖涛,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万承宏,县人民法院院长张永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涛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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