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寺坪镇(汇总)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保康县寺坪镇(汇总)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保康县寺坪镇(汇总)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保康县寺坪镇(汇总)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保康县寺坪镇(汇总)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寺坪镇人民政府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做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抓好民主集中制建设,敞开群众表达意愿的渠道,建立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程序和机制。
(二)寺坪镇财政所职能
1.编制、执行及管理乡镇财政预算; 2.兑现各级惠农补助资金,对农民负担实施监管; 3.管理、指导、监督村级财务,已发代理村级会计核算;4.管理财政项目资金,代理乡镇政府机关会计核算; 5.乡镇集体资产管理利用及村级资源、资产监管。
(三)寺坪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职能
1.负责组织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规政策的宣传和咨询; 2.负责组织开展人力资源调查统计、动态管理工作; 3.组织辖区内有培训意愿的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4.负责社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5.协助做好辖区内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险工作,指导做好退休人员的生存状况调查,建立基本情况登记档案,提供优质的社会化服务;6.承担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工作指导、监督社区、行政村服务站开展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服务。
(四)寺坪镇水利管理站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水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治水;2.研究拟定政府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3.监督政府范围内的水资源管理(含地表水、地下水),做好计划用水,节约用水;4.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础建设,人畜饮水,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工作;5.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安排,协助政府搞好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水利工作实施防汛抗旱调度,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五)寺坪镇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分局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工程建设、村镇建设、住房体系保障建设、人防管理与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进行建筑、房产、人防等行业管理;推进全镇重点工程项目建设。2.负责监督管理全镇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监督管理全镇建筑活动;参与辖区建筑市场秩序整顿规范工作。3.参与辖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竣工验收监督等工作;负责受理和调解本辖区内工程质量投诉工作。4.承担规范和指导全镇村镇建设职责,组织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拟订全镇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5.负责镇政府投资工程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重点对工期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投资控制等进行监督管理。6.负责辖区内通村公路建设的协调推进工作。7.承办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保康县寺坪镇(汇总)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保康县寺坪镇(汇总)本级决算和 5 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纳入保康县寺坪镇(汇总)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保康县寺坪镇(汇总)(本级);2.寺坪镇人民政府;3.寺坪镇财政所;4.寺坪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5.寺坪镇水利管理站;6.寺坪镇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分局。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678.1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602.75万元,收、支均增加1602.75万元,增长52.12%,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资金收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4678.1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602.75万元,增长52.1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78.12万元,占本年收入1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
图: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4678.1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602.75万元,增长52.12%。其中:基本支出1803.40万元,占本年支出38.55%;项目支出2874.72万元,占本年支出61.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678.1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02.75万元,增长52.12%。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资金收支。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90.22万元,比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811.95万元,增加65.22%,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资金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7.90万元,比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09.19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项目完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比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持平主要原因是本级财政无此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90.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12%。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11.95万元,增加65.22%,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90.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1741.86万元,占37.94%。主要是用于保障政府和财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
2.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23.70万元,占0.52%。主要是用于保障综治协理员工资。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1.30万元,占0.03%。主要是用于村级文化员报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64.56万元,占3.58%。主要是用于保障人社中心、社区和福利院运转。
5.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333.46万元,占7.26%。主要是用于集镇建设和保障城建环保中心运转。
6.农林水支出类支出2320.36万元,占50.57%。主要是用于农业农村项目建设支出和保障水利管理站运转。
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支出5.00万元,占0.11%。主要是用于对粮油产业大户奖励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590.22万元,支出决算为4590.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1741.86万元,支出决算为1741.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为23.70万元,支出决算为 23.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为1.3万元,支出决算为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64.55元,支出决算为164.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333.46万元,支出决算为333.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2320.35万元,支出决算为232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03.4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25.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277.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87.90万元,本年支出87.9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决算为87.90万元,主要用于寺坪镇市场路建设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57.28万元,支出决算为44.0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76.9%。较上年降低26.5万元,减少37.57%,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落实上级精神,厉行节约,压缩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落实上级精神,厉行节约,压缩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00%。,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年预算为11.00万元,支出决算为7.8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71.7%;较上年减少20.64万元,降低72.34%。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落实上级精神,厉行节约,压缩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降低的主要原因:严格落实上级精神,厉行节约,压缩经费支出。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0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7.89万元,主要用于公车运行ETC费用及加油费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为46.28万元,支出决算为36.1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78.1%,较上年减少5.86万元,降低13.95%。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落实上级精神,厉行节约,压缩经费支出。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00万元,2024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6.14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上级领导,主要是开展检查指导和安排布置工作。2024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501个,382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2.1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持平;比上年决算数增加82.72万元,增长51.88%。主要原因是:年中机构改革后,人社、水利管理站、住建分局、林站合并为政府下属三大中心,运行成本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8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8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保康县寺坪镇(汇总)共有车辆10辆,其中,其他用车1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政府原有应急保障用车2辆、洒水车1辆、摩托车1辆,住建分局并入应急保障用车1辆、可卸式垃圾压缩车2辆、中联侧挂式垃圾压缩车1辆,林站并入执法车1辆;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设备0 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7大类34个项目,资金2786.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综合管理及整体效益各方面都完成得较好,但在执行中期评估、综合管理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管理和控制,本部门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各项经费的开支,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确保财务管理合法、规范、高效。
本单位按要求对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所有项目都详细制定了方案,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并加强了监督。在专项经费支出上,我们能严格执行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办法,做到专款专用。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项目绩效自评综述: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8个政府运转类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8.57万元,执行数为148.57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保障政府机关正常运行,进而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发现的问题:绩效目标设立不够细化、量化。下一步改进措施:规范绩效目标编制,科学选定绩效指标,合理确定指标标准。
2.公共安全支出类项目绩效自评综述:综治协理员、精神障碍监护人奖补等2个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7万元,执行数为23.7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维护地方社会治安,保障居民人身安全。发现的问题:绩效目标设立不够细化、量化。下一步改进措施:规范绩效目标编制,科学选定绩效指标,合理确定指标标准。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村级文化员报酬,全年预算数为1.3万元,执行数为1.3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发现的问题:绩效目标设立不够细化、量化。下一步改进措施:规范绩效目标编制,科学选定绩效指标,合理确定指标标准。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项目绩效自评综述:人社、社区、退役军人事务站、三老人员等6个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7.04万元,执行数为97.04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保障社区、退役军人事务站单位正常运转,提高三老人员生活水平。发现的问题:绩效目标设立不够细化、量化。下一步改进措施:规范绩效目标编制,科学选定绩效指标,合理确定指标标准。
5.城乡社区支出类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市场路、干部周转房等基础设施建设3个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8.96万元,执行数为238.96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完善集镇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发现的问题:绩效目标设立不够细化、量化。下一步改进措施:规范绩效目标编制,科学选定绩效指标,合理确定指标标准。
6.农林水支出类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村级组织运转等13个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272.25万元,执行数为2272.25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S468省道拆迁补偿、粮油加工厂建设、促进农业生产经济发展,保障基层组织建设正常运转等。发现的问题:绩效目标设立不够细化、量化。下一步改进措施:规范绩效目标编制,科学选定绩效指标,合理确定指标标准。
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农业生产发展1个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给与粮油产出大户奖励资金发现的问题:绩效目标设立不够细化、量化。下一步改进措施:规范绩效目标编制,科学选定绩效指标,合理确定指标标准。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无)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该项名词解释中“上述……等收入”请依据部门收入的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参考《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保康县寺坪镇(汇总).xlsx
主办:保康县政府办
承办:保康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保康县融媒体中心(新闻、技术)
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股股长:吴吉香 负责人:蔡 雨
保康县市民之家服务咨询电话:0710-5998999
县融媒体中心总编辑:李广儒 负责人:余兴湶
保康县融媒体中心联系电话:0710-5818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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