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坪镇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9日 来自:保康县寺坪镇人民政府

寺坪镇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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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寺坪镇概况  

第二部分 寺坪镇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寺坪镇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寺坪镇2021年度分配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寺坪镇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寺坪镇人民政府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抓好民主集中制建设,敞开群众表达意愿的渠道,建立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程序和机制。

(二)寺坪镇财政所职能

1、编制、执行及管理乡镇财政预算; 2、兑现各级惠农补助资金,对农民负担实施监管; 3、管理、指导、监督村级财务,已发代理村级会计核算;4、管理财政项目资金,代理乡镇政府机关会计核算; 5、乡镇集体资产管理利用及村级资源、资产监管。

(三)寺坪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职能

1、负责组织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规政策的宣传和咨询; 2、负责组织开展人力资源调查统计、动态管理工作;  3、组织辖区内有培训意愿的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4、负责社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5、协助做好辖区内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险工作,指导做好退休人员的生存状况调查,建立基本情况登记档案,提供优质的社会化服务;6、承担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工作指导、监督社区、行政村服务站开展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服务。

(四)寺坪镇水利管理站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水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治水;2、研究拟定政府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3、监督政府范围内的水资源管理(含地表水、地下水),做好计划用水,节约用水;4、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础建设,人畜饮水,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工作;5、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安排,协助政府搞好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水利工作实施防汛抗旱调度,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6、积极做好全水利工程的规划和上报,编制农村安饮项目库,积极向上级申请项目资金,并组织开展好已经申请成功的水利工程项目。

(五)寺坪镇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分局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工程建设、村镇建设、住房体系保障建设、人防管理与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进行建筑、房产、人防等行业管理;推进全重点工程项目建设。2、负责监督管理全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监督管理全建筑活动;参与辖区建筑市场秩序整顿规范工作。3、参与辖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竣工验收监督等工作;负责受理和调解本辖区内工程质量投诉工作。4、承担规范和指导全村镇建设职责,组织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拟订全镇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5、负责政府投资工程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重点对工期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投资控制等进行监督管理。6、负责辖区内通村公路建设的协调推进工作。7、承办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寺坪镇纳入预算单位的有个,分别是寺坪镇人民政府、寺坪镇财政所、寺坪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寺坪镇水利管理站、寺坪镇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分局。

三、人员情况

寺坪镇人民政府2021年全年财政养人员44人。其中:在职在编行政工作人员44人,比上年38增加6人,原因为新招录公务员

寺坪镇财政所2021年末,全所共有财政供养人员10人。其中:在职在工作人员10人,比上年12人减少2人,减少原因为调出2人

寺坪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末,财政供养人员3人。其中:在职在编工作人员3人。减少一人原因为调出1人

寺坪镇水利管理站2021年末,有财政供养人员2人。其中:在职在编工作人员2减少一人原因为调出1人

寺坪镇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分局2021年末,有财政供养人员4人。其中:在职在编工作人员4比上年1增加3人,原因为新招录3人

  

  

第二部分  寺坪镇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寺坪镇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决算总计4590.51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197.19万元,增长35.28%。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590.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90.51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00%。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较上年度增加1197.19万元,增长35.2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590.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6.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3.68%;项目支出3044.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6.32%。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较上年度增加1197.09万元,增长35.2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4590.51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107.09万元,增长35.2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4500.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04%。与 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77.09万元,增长32.63%。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4500.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政府支出3972.71万元,占总支出的88.27%;财政所支出318万元,占总支出的7.07%;人社中心支出79.72万元,占总支出的1.77%;水利管理站支出61.79万元,占总支出的1.37%;住建分局支出68.75万元,占总支出的1.53%。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1546.06万元,项目支出2954.4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51万元,支出决算为450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三公经费:年初预算为76.56万元,支出决算为64.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落实上级精神,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二是受疫情影响,公务活动减少。

2.会议费:年初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2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落实上级精神,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二是受疫情影响,公务活动减少。

3.培训费:年初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培训费从会议费列支。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46.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0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231.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年初预算为76.56万元,支出决算为64.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落实上级精神,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二是受疫情影响,公务活动减少。

具体支出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68万元,预算数11.4万元,完成预算的84.91%,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68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2021年度,寺坪镇政府共有1辆公务车,平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8万元。

2.公务接待费54.58万元,预算数65.15万元,完成预算的83.77%,较上年度减少1.53万元,下降2.8%。主要原因:一是厉行节约,压缩支出;二是减少公务活动。

2021年度,寺坪镇本级公务接待683批次、6147人次,其中:寺坪镇政府公务接待495批次、4455人次;财政所公务接待156批次、1404人次;人社中心公务接待18批次、162人次;水利管理站公务接待14批次、126人次;住建分局公务接待费在政府机关列支。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活动支出。

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培训费:年初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培训费从会议费列支。

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会议费年初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2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落实上级精神,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二是受疫情影响,公务活动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到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90万元,用于国有土地转让补偿支出9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3.87万元,具体支出如下:

办公费12.35万元、印刷费1.18万元、水费0.15万元、电费4.57万元、邮电费2.66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5.71万元、维修(护)费11.05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20.4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9.56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劳务费18.25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5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2.67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83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各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 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112月31日,寺坪镇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

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9个,资金7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6.31%。从评价情况来看,这些项目都是严格按照文件实施,达到一定社会经济效益,群众满意度都在95%以上。

  

第四部分    寺坪镇2021年度分配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寺坪镇2021年财政专项转移支付2987.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2987.06万元,主要用于美丽乡村建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村集体级济组织运转、农村生态环境等。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照相关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