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垭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店垭镇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基本情况
店垭镇有五个预算单位,分别是:店垭镇人民政府、店垭镇财政所、店垭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店垭镇水利管理站、店垭镇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分局。
店垭政府的主要职能:(1)社会管理职能。①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保障公民享有宪法规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利;②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调解和处理好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③根据乡村社会的需要,组织制定和推动落实经农民认可的乡规民约,构建和谐的乡村社会等。乡镇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应逐步由“人治型”向“法治型”、由“压力型”向“人性化”转变,体现以民为本的思想。(2)发展经济职能。包括:①组织制定本乡镇产业发展规划,指导产业结构调整,形成地域产业特色;②组织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包括政策环境、硬件环境、社会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③通过推动和引导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指导农村生产,提高农村生产组织化程度;④加强信息服务,密切本地农产品的市场衔接,促进农业新技术的推广。(3)公共服务职能。普及义务教育,计划生育,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繁荣农村文化,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加强社会公德建设,加强农民思想道德教育,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等,组织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应,要求乡镇政府逐步淡化“统治型”“官本位”的色彩,实现向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转变。(4)基层建设职能。①抓好农村党组织建设,包括乡镇党委、村党支部领导班子的推荐与选配,农村党员的发展和管理,党员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等;②抓好村委会班子建设,依法指导和帮助组织好乡村基层组织和社区自治,为落实公民在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民主权利创造条件;③抓好农村思想建设,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倡导乡村社会文明新风;④抓好民主集中制建设,敞开群众表达意愿的渠道,建立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程序和机制。
店垭镇财政所的主要职能:店垭镇财政所负责店垭镇行政事业单位的年初部门预算编制,年终部门决算报表编制工作;代行乡镇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职能,负责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各项收支的会计核算、账务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和补贴资金的发放,农民补贴(一折通)网络信息系统农户基础信息维护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好各项财政专项资金。整村推进建设、乡村建设、道路交通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等;负责各种财政票据管理、使用工作。负责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申报、资金管理工作;负责乡镇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协助税务机关做好各项税收征管工作;完成乡镇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布置的其他工作;负责店垭镇村级资金专户存储、核拨和监督管理。
店垭镇人社中心的主要职能: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开发;组织实施基本社会保险工作;承担劳动力资源调查,掌握就业、失业信息;发布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招工、招生和求职信息,组织就业、再就业和创业培训;开展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检查,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等工作。
店垭镇水利管理站的主要职能:(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涉水法律法规和其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制订的涉水条例和规章。(2)负责辖区内的水利规划、水利建设和水资源管理工作。(3)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制定辖区内的防汛抗旱具体措施,全力协助地方政府组织群众防汛和抗旱。(4)负责、指导辖区内水利工程设施、设备的管理、养护和维修工作,并积极探索搞好这些工作的新路子,切实管好各项水利资产,努力使水利工程设施、设备效益最大化。(5)及时汇报、制止和处理一切破坏水利工程设施、水土保持工程设施的行为,以及违反水资源保护规定的行为、切实加强水行政监察工作。(6)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或委托),负责水利规费的收缴工作。(7)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理论和业务技术水平;加强对辖区内各村(社区)、组水利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认真搞好水利科研和实验观测;积极向社会宣传和普及水利知识和涉水法律法规。(8)认真做好法律规定和主管部门布置的其他涉水事务。
店垭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主要职能:1.贯彻中省市住房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住房管理、城市管理、建筑业管理、市政公用事业管理、房地产业管理、人民防空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发展规划。2.负责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信息系统建设。3.拟定村庄和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镇、村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协调推进集镇和美丽乡村建设,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店垭镇人民政府属于独立核算行政单位。店垭镇财政所属于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店垭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店垭镇水利管理站、店垭镇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分局。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店垭镇政府编制36人,行政编31,事业编3人,现有在职在编人员34人。
店垭镇财政所编制15人,现有在职在编人员11。
店垭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员编制3人,年末实有人数为2人。
店垭镇水利管理站编制2人,在职在编2人。
店垭镇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分局编制3人,在职在编3人。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店垭镇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店垭镇本级决算和 5 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纳入店垭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保康县店垭镇人民政府
2.保康县店垭镇财政所
3.保康县店垭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4.保康县店垭镇水利管理站
5.保康县店垭镇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分局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 3048.46 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 324.65 万元,减少9.62%,主要原因是压缩单位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 3048.46 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减少 324.65 万元,减少9.6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848.44 万元,占本年收入93.4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 0 %;其他收入200.02万元,占本年收入 6.57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 3048.46 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减少 324.65 万元,减少 9.62%。其中:基本支出1303.41万元,占本年支出42.75%;项目支出1745.05万元,占本年支出 57.25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本年支出 0%;经营支出 0 万元,占本年支出 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 2848.44 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69.81 万元,增长 14.15 %。主要原因是压缩单位支出。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848.44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 469.81 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压缩单位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848.44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3.43 %。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469.81万元,减少 14.15 %。主要原因是压缩单位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848.44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1133.89 万元,占 39.80 %。主要是用于政府、财政所人员经费及单位公用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类) 24.29 万元,占 0.85 %。主要是用于巡逻队日常支出。
3、文化旅游和传媒支出(类)6.85万元,占0.24%。主要用于村级文化员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47.17 万元,占 5.17 %。主要是用于人社中心单位人员经费及日常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20.52 万元,占 0.72 %。主要是用于疫情防控费用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类)) 12万元,占 0.42%。主要是用于村庄环境整治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108.45万元,占3.81 %。主要是用于城建及住建分局单位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1371.26万元,占 48.17%。主要是用于水管站及农业项目支出。
9.自然资源海洋气候(类)2万元,占 0.07 %。主要是土地勘测费用支出。
10.粮油物资储备(类))20万元,占 0.7%。主要是用于农业项目生产补贴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万元,支出决算为 1704.9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598 %。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984.41万元,支出决算为 1133.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5 %,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支出具有不可预见性。
2.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28.32万元,支出决算为 24.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支出。
3.文化旅游与传媒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0.85万元,支出决算为6.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5%,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支出具有不可预见性。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108.49万元,支出决算为 147.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35 %,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支出具有不可预见性。
5.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25万元,支出决算为 20.52万元,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单位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类)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 12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支出具有不可预见性。
7.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67.91 万元,支出决算为 108.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59%,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支出具有不可预见性。
8.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487.99万元,支出决算为 1371.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1 %,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支出具有不可预见性。
9.自然资源和海洋气候(类)年初预算为 2万元,支出决算为 2万元。
10.粮油物资储备(类)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支出具有不可预见性。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278.9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929.81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 349.15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94.38万元,支出决算为 66.57万元,完成预算的 70.53 %。较上年增长 7.1 万元,增幅11.94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三公经费不能超预算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不必要的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较上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
2.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 0 %。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0 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 0 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11 万元,主要用于公车出行过路费、加油费及维修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2 为 业务车 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 63.32 万元,支出决算为 35.51 万元,完成预算的 56.08%,较上年减少 12.95 万元,减少 26.72 %。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 0 万元,2023年共接待来访团组 个, 0 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35.50 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上级主管部门,主要是开展业务检查及指导工作,2023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 0 个, 0 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2.6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或者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10 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经费支出不可预见性。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出行使用;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完善制度机制
明确各方主体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责任,对绩效目标设定、审核等方面进行规范。同时规范了预算绩效监控的职责、范围、流程,为构建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供制度保障。
2.加强绩效目标管理
绩效目标管理范围覆盖全部项目和全部预算部门。通过绩效目标申报工作,切实加强各预算单位的绩效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加强绩效监控管理
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资金到位使用情况、项目绩效与预期绩效实现偏差情况进行监控管理,提高支出的均衡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通过单位自评和财政现场重点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开展相关工作。通过绩效评价发现,各单位在项目管理过程中能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资金管理过程中能够坚持专款专用,项目完成后,基本实现预期效益,财政资金发挥了应有的效益。
(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一、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整改机制。根据绩效评价报告,统一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意见书,列明主要问题及整改建议,发至预算部门进行整改。
二、首次将绩效评价结果在预算编审环节具体应用。对预算完成率、资金执行率较低的项目压缩精简。
三、进一步深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对评价结果不同等级的项目,采用优先安排、适当安排、压缩直至不安排等方式,分类管理,分类施策。对一次性项目在绩效评价达到预期目标和实施效果后,动态调整,及时退出。对民生工程、发放类等项目,在确保投入、不压减的情况下,督促单位加强项目管理,提升项目质量。对未实施的项目下一年度不再安排。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单位)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3年度店垭镇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无
二、2023年度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无

主办:保康县政府办
承办:保康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保康县融媒体中心(新闻、技术)
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股股长:吴吉香 负责人:蔡 雨
保康县市民之家服务咨询电话:0710-5998999
县融媒体中心总编辑:李广儒 负责人:余兴湶
保康县融媒体中心联系电话:0710-5818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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