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垭镇2024年预算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9日 来自:店垭镇人民政府


店垭镇2024年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店垭镇地处襄阳市东南部,是一镇临三县的市级口子镇,也是保康的南大门,版土面积138平方公里,全镇辖17个村、1个社区,总人口1.57万人。今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店垭政府主要履行了以下职能:(1)社会管理职能。1.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保障公民享有宪法规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利;2.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调节和处理好各种利益矛盾和纠分;3.根据乡村社会的需要,组织制定和推动落实经农民认可的乡规民约,构建和谐的乡村社会等。(2)发展经济职能。 包括1.组织制定本乡镇产业发展规划,指导产业结构调整,形成地域产业特色;2.组织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包括政策环境、硬件环境、社会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3.通过推动和引导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指导农村生产,提高农村生产组织化程度;4.加强信息服务,密切本地农产品的市场衔接,促进农业新技术的推广。(3)公共服务职能。普及义务教育,计划生育,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繁荣农村文化,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加强社会公德建设,加强农民思想道德教育,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等,组织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应,要求乡镇政府逐步淡化“统治型”、“官本位”的色彩,实现向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转变。 (4)基层建设职能。 1.抓好农村党组织建设,包括乡镇党委、村党支部领导班子的推荐与选配,农村党员的发展和管理,党员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等;2.抓好村委会班子建设,依法指导和帮助组织好乡村基层组织和社区自治,为落实公民在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民主权利创造条件;3.抓好农村思想建设,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倡导乡村社会文明新风。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店垭镇有五个预算单位,分别是:店垭镇人民政府、店垭镇财政所、店垭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店垭镇水利管理站、店垭镇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分局。

第二部分店垭镇2024年预算安排人员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店垭镇纳入人员经费预算人数合计75人,其中在职44人,退休31人。人员经费支出合计787.4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90.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6.97万元

第三部分店垭镇2024年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4年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2024年预算收入总计为1579.13万元,预算支出总计为1579.13万元。对比2022年1727.71万收支减少148.58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人员调出减少及压缩经费支出。

二、2024年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579.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579.13万元(经费拨款1579.13万元,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转)0万元(财政拨款结余结转0万元,其他结余结转0万元)。

三、2024年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支出预算总额为1579.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3.59万元;项目支出725.54万元。

四、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入1579.13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579.13万元。

五、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79.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3.59万元,项目支出725.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53.59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支出787.41万元,公用经费项目支出66.18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支出合计70.6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9.60万元,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11.0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九、2024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2.91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全镇各预算单位建立了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每月在国资系统向国资局报送资产月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十一、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下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七)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八)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第五部分店垭镇2024年预算表(见附件)


    

附件:

    店垭镇2024年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