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18日 来自:保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索引号: 011199529/2025-35155 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保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日期: 2025-12-18
标题: 保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文号: 保建消设审字〔2025〕9号 主题词:
生效时间: 2025-12-18 终止时间: 来源: 保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保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保建消审字2025〕9号

保康县应急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20251217日申请的鄂西北(保康)应急救援保障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工程(地址位于保康县后坪镇后坪村;1#综合楼,建筑层数地上10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46.05米,建筑面积地上8651.18平方米,地下763.84平方米,框架结构,使用性质:公共建筑2#应急物资和装备库,建筑层数地上3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23.9米,建筑面积地上3739.68平方米,地下1190.34平方米,框架结构,使用性质:公共建筑3#配套用房,地上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8.25米,地上建筑面积2965.61平方米,框架结构,使用性质:公共建筑;门房,地上建筑层数1层,建筑高度4.10米,地上建筑面积21.83平方米,框架结构,使用性质:公共建筑;非机动车棚一,地上建筑层数1层,建筑高度2.60米,地上建筑面积19.44平方米,钢结构,使用性质:公共建筑;非机动车棚二,地上建筑层数1层,建筑高度2.60米,地上建筑面积6.25平方米,钢结构,使用性质:公共建筑)消防设计审查(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受理凭证文号:保建消审凭字2025〕9号)。经审查,结论如下:合格。

请你单位按照审查批准的消防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经审核的消防设计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报消防设计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