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1199529/2025-35155 | 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
| 发布机构: | 保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日期: | 2025-12-18 | ||
| 标题: | 保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 ||||
| 文号: | 保建消设审字〔2025〕9号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2025-12-18 | 终止时间: | 来源: | 保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保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保建消设审字〔2025〕9号
保康县应急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2025年12月17日申请的鄂西北(保康)应急救援保障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工程(地址位于保康县后坪镇后坪村;1#综合楼,建筑层数地上10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46.05米,建筑面积地上8651.18平方米,地下763.84平方米,框架结构,使用性质:公共建筑;2#应急物资和装备库,建筑层数地上3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23.9米,建筑面积地上3739.68平方米,地下1190.34平方米,框架结构,使用性质:公共建筑;3#配套用房,地上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8.25米,地上建筑面积2965.61平方米,框架结构,使用性质:公共建筑;门房,地上建筑层数1层,建筑高度4.10米,地上建筑面积21.83平方米,框架结构,使用性质:公共建筑;非机动车棚一,地上建筑层数1层,建筑高度2.60米,地上建筑面积19.44平方米,钢结构,使用性质:公共建筑;非机动车棚二,地上建筑层数1层,建筑高度2.60米,地上建筑面积6.25平方米,钢结构,使用性质:公共建筑)消防设计审查(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受理凭证文号:保建消审凭字〔2025〕9号)。经审查,结论如下:合格。
请你单位按照审查批准的消防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经审核的消防设计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报消防设计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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