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03日 来自:保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索引号: 011199529/2025-33830 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保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日期: 2025-12-03
标题: 保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文号: 保建消设审字〔2025〕第8号 主题词:
生效时间: 2025-12-03 终止时间: 来源: 保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保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保建消审字〔2025〕第8号

保康楚兴置业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2025122日申请的保康县老客运站商业综合体开发项目建设工程(地址位于保康县城关镇老客运站;商业综合体,地上建筑层数12层,建筑高度49.45米,地上建筑面积21528.15平方米,框架结构,使用性质:公共建筑;地下室,建筑层数地下2层,建筑高度9.15米,建筑面积地下9417.8平方米,框架结构,使用性质:公共建筑)消防设计审查(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受理凭证文号:保建消审凭字2025〕第8号)。经审查,结论如下:合格。

请你单位按照审查批准的消防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经审核的消防设计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报消防设计审查。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