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河湖长工作简介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16日 来自:保康县水利局
索引号: 011199529/2026-07737 分类: 水利
发布机构: 保康县水利局 公开日期: 2026-03-16
标题: 2025年度河湖长工作简介
文号: 主题词:
生效时间: 2026-03-16 终止时间: 来源: 保康县水利局


2025年度河湖长制工作简介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及“河长制必须一以贯之”的重要指示精神,2025年,保康县河湖长制办公室锚定“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核心目标,以河湖长制提质增效为总抓手,统筹推进河库治理、“四乱”清理、生态保护与幸福河湖建设,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持续提升全县水生态环境质量,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河长制管护目标

河长制管护以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为核心,统筹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重点任务,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具体目标如下:

(一)水资源保护目标

严控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确保河湖取水总量控制在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范围内,保障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合理配置;提升节水护水水平,推进农业、工业、城镇节水改造,提高水资源循环利用率,遏制地下水超采等破坏水资源平衡的行为;保障河湖生态基流,维持河湖基本水量和水体流动,防止河湖干涸、断流现象发生。

(二)水域岸线管理保护目标

划定并严守河湖管理范围和岸线保护边界,落实岸线分区管控要求(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开发利用区),规范岸线开发建设行为;全面清理整治河湖管理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违法围垦、违法采砂等行为,恢复水域岸线自然生态功能;提升岸线生态化水平,推进生态护岸建设,减少硬质护坡对水生态的破坏,打造自然和谐的岸线景观。

(三)水污染防治目标

严控入河湖污染源,实现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强化城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化肥农药流失、畜禽养殖污染)入河量;降低水体污染指标,确保河湖水质达到相应功能区划标准,消除劣Ⅴ类水体,提升Ⅲ类及以上水质断面占比;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完成排污口排查、整治、规范化建设,实现排污口“一口一档”“一口一策”管理。

(四)水环境治理目标

改善河湖周边人居环境,清理河湖水面漂浮物、沿岸垃圾,消除黑臭水体,提升河湖沿岸群众的居住满意度;建立水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完善水质、水量监测站点布局,实现重点河湖、重点断面监测数据实时共享,及时处置水环境突发事件;推进河湖保洁常态化,落实专人负责河湖日常清理管护,建立“河面无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河中无障碍物”的水环境管护标准。

(五)水生态修复目标

恢复河湖生物多样性,开展水生植被种植、水生动物增殖放流,修复河湖湿地生态系统,构建完整的水生态食物链;治理水土流失,对河湖上游及沿岸坡地实施生态护坡、植树造林等措施,减少泥沙入河,降低河湖淤积速率;推进生态流量调度,结合闸坝、水库运行管理,科学调控河湖水位和流量,营造适宜水生物生存的生态环境。

(六)长效管理目标

健全河湖管理责任体系,落实各级河长职责,完善“河长+警长+检察长+院长”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强化公众参与监督,畅通举报渠道,开展河湖保护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河湖管护,营造“人人护河、人人爱河”的良好氛围。

二、河湖长制工作职责

负责县级河湖长制日常工作,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办、检查考核、巡查评估,完成上级河湖长制办公室下达的各项任务。

1、负责组织河湖长制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工作督察、考核与奖励、验收等相关制度,确保河湖长制工作正常运转。

2、组织牵头涉河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联合开展河道执法监督检查和综合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河违法行为。

3、联合开展河流水环境监测,重点对全县主要流域、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重要河流水库、重点水源保护区、地下水污染高风险区等区域进行监测。

4、负责制定三级河湖长年度考核考评办法,细化年度考核目标。

5、负责全县河湖长制宣传工作,发布保康县河湖长动态,建设保康县河湖长制信息平台。

6、依托水利部信息管理系统,构建省、市、县三级监测数据有效汇聚和相关部门水资源环境质量监测数据互联共享机制,依据水资源环境联合监测评估考核数据,按照信息发布有关规定和程序,定期向社会统一发布监测评价结果。

三、级河湖长及责任河库分工

河库名称

河湖长

职务

联系部门

雷公滩水库

李 云

县委书记

县发展和改革局

沮河流域马良段

杜云峰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寺坪水库

县政府办公室

南河流域寺坪段

胡志芳

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县财政局

过渡湾水库

县教育局

清溪河流域

张祖涛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协助县长负责日常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金盘洞水库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陈家河

县文化和旅游局

蛮河流域

刘伟波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市生态环境局保康分局

南河流域马桥段

朱宝剑

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

县财政局

沮河流域歇马段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戴池河

县委组织部

南河流域过渡湾段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县财政局

西 河

县委宣传部

白蜡河

万传伟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委统战部

格栏坪河

县林业局

深溪河

黄艳杰

县政府副县长

县交通运输局

重溪河

县卫生健康局

蒋峪河

龚 夫

县政府副县长

县水利局

鳝鱼河

县农业农村局

小河沟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县司法局

高桥河

肖飞龙

省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处副处长、县政府副县长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金斗河

团县委

大 河

汪文杰

县政府副县长

县商务局

峡峪河

杜程飞

县政府副县长

县城管执法局

鸡冠河

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低茨河

贾金龙

县政府副县长

县应急管理局

林川河

县供电公司


四、监督举报

为强化公众监督,畅通举报渠道,欢迎社会各界参与河湖管护,如发现河湖管理相关问题,可拨打监督电话反映。

监督电话:0710-5814268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026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