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1199529/2024-33802 | 分类: | 水利 | ||
| 发布机构: | 保康县水利局 | 公开日期: | 2024-11-26 | ||
| 标题: | 保康县碧水保卫战“聚势行动”实施方案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2024-11-26 | 终止时间: | 来源: | 保康县水利局 | |
保康县碧水保卫战“聚势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第8号省河湖长令、第4号市河湖长令和第8号县河湖长令,确保碧水保卫战“聚势行动”落地见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长制必须一以贯之”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流域综合治理与统筹发展工作部署,凝聚各级河湖长、各职能部门及社会公众合力,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有力、保护有效的河库管理保护机制,共同缔造幸福河湖,加快推进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的四化同步发展,为打造襄阳都市圈宜居宜业宜游绿色生态标杆区提供有力保障。
二、重点任务
碧水保卫战“聚势行动”四大类18项任务分类设置,内容详情见附表。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级总河湖长是本行政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强化组织领导,抓好研究部署,压实各级河湖长和相关职能部门责任,统筹协调各方力量推动碧水保卫战“聚势行动”取得实效。各级河湖长要扛起河库管理保护重大政治责任,积极主动领责履职,研究解决责任河库重大问题,协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深入推进流域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坚定不移推动绿色发展,持续改善河库面貌。
(二)强化部门协作,凝聚工作合力。各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要立足职能职责,将“聚势行动”年度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切实形成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具体的工作机制。各乡镇、各部门在河湖长统一领导下,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以水利部地物图斑核查和省、市、县及无人机巡查反馈问题为契机,迅速开展核查整改,举一反三、查摆不足、补齐短板,确保完成“聚势行动”年度目标任务。跨界区域要加强上下游、左右岸的沟通协调,推动区域间联防联控、联建联治、联创联享。
(三)强化巡查履责,提升管护能力。各级河湖长及联系部门要定期开展河库巡查,全力推进河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及时准确掌握河库管理保护情况和“四乱”问题清理整治情况。各级河湖长要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协调解决领责河库涉水问题,督导“一河(库)一策”任务落实。要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加大涉水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对群众反应强烈、河库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重大问题,一经核实主动曝光,形成震慑。对河库重大问题整改不力、进展滞后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约谈、通报、挂牌督办,必要时移交问题线索启动追责问责程序。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加强“聚势行动”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公众主动参与、积极参与幸福河库建设,及时总结提炼“聚势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性成果,进一步提升我县河湖长制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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