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20日 来自:保康县司法局

保康县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县司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司法行政职能与营商环境建设重点,以提升公开质量、优化服务效能为核心,着力深化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有效提升。现将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2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领导分工1条、财政预决算2条、规范性文件情况说明1条、基层政务公开5条、政务新闻3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在政府网站开设依申请公开入口,2025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程序三审三校制度遵照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及时对政务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内容要素要求和公开程序等进行完善,保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托门户网站,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抓好重要信息公开。把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定时定期将我局工作动态和重点领域信息向全社会公开。同时,通过政务新媒体、公开栏、宣传横幅等媒介,将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政策法规面向社会公开,将局各股室工作职能、办事指南等在公开栏公开,方便群众办事,促进了我局工作公开化、透明化、阳光化,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情况成立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明确一名办公室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国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和考核指标,做好相关栏目的内容保障、审核和更新工作。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扎实、规范、高效开展,以实际行动做到让政府放心、让群众满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42条,其中:政务新闻30条、领导分工1条、财务预决算信息2、基层政务公开5条、规范性文件情况说明1,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条,公示公告4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5年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申请事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5年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上年度存在的问题一是政策解答形式单一;二是信息公开及时性不强。

改进情况一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及时通过各级媒体和公众号对重要政策及信息开展深度解读,增强解读的针对性和可读性,确保政策内容通俗易懂、深入人心;二是完善工作机制,针对部分部门认识不到位的问题,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知水平和业务能力,切实调动各部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规范工作流程,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本年度存在的问题:基层领域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公开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宽。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指导监督,对照主动公开清单,开展常态化网查,改进提升发布内容质量。二是加强对各股室主动公开制度建设,加大督促指导、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公开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5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保康县司法局发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总金额0元。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本机关2025收到建议提案。

(三)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公开情况。集中公开公共法律服务全领域信息,公示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地址与服务事项,公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服务人员名录等4条,保障群众便捷获取法律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