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关于印发《作风建设“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1199529/2021-0766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保康县民政局 公开日期: 2021-04-08
标题: 县民政局关于印发《作风建设“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保民政发〔2021〕7号 效力状态: 有效
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民 政 局

关于印发《作风建设“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保民政发〔2021〕7号


局机关各股(室)、二级单位:

经局党组同意,现将《作风建设“服务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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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作风建设“服务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 县政府关于开展“服务年”活动的实施意见》(保发〔20212号),为进一步深化民政系统作风建设,实现“开局精彩,全年漂亮”的目标,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特困群体、聚焦群众关切,以“优化服务、助力发展”为活动主题,激励和引导民政干部职工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转变服务理念、提升服务效能、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服务能力,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开放繁荣精致典雅绿色保康,实现“十四五”精彩开局贡献民政力量。

二、工作重点

转变服务理念,着力端正宗旨观、权力观、群众观;优化服务环境,营造更加便捷的营商环境、更加贴心的为民服务环境、更加活跃的干事创业环境;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标准、优化服务流程、压实服务责任、增强服务能力。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加强党史学习教育,持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个人自学经常化、集中培训系统化、会前学习制度化、调研学习常态化,形成长效机制。(牵头单位:人事股,责任单位:各股室、二级单位)

(二)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结合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围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开展专题研讨和交流,从思想上解决好为谁工作、为谁服务的问题,强化服务意识和服务理念,变“管理员”为“服务员”,切实增强干部职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牵头单位:人事股,责任单位:各股室、二级单位)

(三)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把防止返贫作为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任务,围绕强弱项、补短板、建机制,建立和完善防止返贫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全面落实农村低保、特困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政策,做实农村“三留守”关爱帮扶工作,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网。(牵头单位:救助局,责任单位:福事股)

(四)正学风、净会风、改文风。强化源头治理,按照“能短则短、能简则简”的要求,严格控制开会、发文、考核的规格和数量,规范检查、考核、评比表彰项目,实行文件文号总量控制。统筹安排学习例会,规范公文审核流程,坚持从严把关,严格实行发文“一把手”签批制,提高办文、办事、办会效能,坚决纠正“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问题。(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各股室、二级单位)

(五)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坚持线上线下融合,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提升政务服务供给能力,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更多便利。畅通民情民忧反馈渠道,及时受理群众反映问题,回应社会关切,推动开展社会救助热线“好差评”工作。压实12345热线、百姓点题、阳光信访等诉求事项办理责任,即时受理、限时办结。依法依规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各股室、二级单位)

(六)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规范使用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加强对微信群、QQ群、公众号等各类信息平台的管理。及时对各类工作群,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进行清理,避免多头设置、重复设置,实行归口管理。力戒形式主义,杜绝过度留痕,不硬性要求签到、打卡,减少同一信息重复发布、多头发布,不发布与工作无关的内容,不发纯点赞或表情。(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各股室、二级单位)

(七)开展民政服务领域自查自纠。坚持“开门搞整治”,清理纠正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清理核查高龄补贴、残疾人“两补”、孤儿养育等福利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深入开展民政服务领域老年人“办事难”问题自查自纠。加强民政资金监管力度,加大问题线索查办督办力度。(牵头单位:救助局、福事股,责任单位:财审股、婚登处、核对中心)

(八)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强化能力建设,加强岗位历练,有针对性地举办专题培训班,鼓励和引导干部职工学本领、长才干,做到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落实“干与不干有区别,干好干坏不一样”的用人标准,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实绩突出的干部。制订完善绩效考核办法,注重考核结果运用。(牵头单位:人事股,责任单位: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推动“服务年”活动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加强检查督办,切实为服务发展、提升效能提供坚强组织保障。成立县民政局“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和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服务年”活动统筹协调联络工作。

(二)深入宣传发动。利用网站、橱窗、电子屏、公示栏等宣传载体,全面宣传“服务年”活动,弘扬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在全局上下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知晓的浓厚氛围,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进一步凝心聚力、坚定信心,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用好“市民问政”“百姓点题”“党风政风热线”等载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深入基层,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及时补齐服务短板。重点解决党员干部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方面存在的宗旨观念淡化、精神状态不振、执行力不强、办事不规范、服务不热情、官僚主义严重、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彻底摒弃“官本位”思想,当好人民群众的“服务员”,树立良好民政形象。

(四)优化考核评价。优化考核评价方式,强化日常考核,注重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强化日常检查督办,对服务群众不上心、不主动、不热情,对群众呼声和诉求置若罔闻,不作为、慢作为的行为将严肃追责。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推动“服务年”活动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股室要结合业务工作职能,对照“服务年”活动工作措施,建立“服务清单”,及时报送“服务年”活动进展情况。要总结好经验,宣传好做法,每月报送1条与“服务年”活动主题相关的信息,信息报送情况纳入年底信息宣传目标任务考核。


      保康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13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