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保康县城关镇光千路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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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责 人:罗振虎
根据保办发[2019]6号《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康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康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定科技创新、引用国外智力、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科技创新驱动、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科技创新发展和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科技与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的深度融合,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负责工业企业的宏观指导;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措施建议,贯彻执行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企业负担监督工作;指导全县工业企业改革转型重组等工作。
(三)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四)负责全县工业生产要素调度,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措施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信息产业动员办公室有关工作。
(五)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意见,按规定权限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
(六)负责装备、信息、轻工、建材、磷化、食品加工等行业管理和食盐专营管理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日常工作及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七)组织拟订全县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规划、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目标任务并监督实施。
(八)组织拟订县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和产业集群;监测分析县域经济发展动态,协调解决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县域经济目标考核。
(九)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编制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使用计划和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工作。
(十)牵头组织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和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指导全县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十一)负责电力行政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年度电力电量平衡计划并组织实施;履行《电力法》赋予的电力监督检查权和行政执法权。
(十二)负责全县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工作,组织开展创新型试点企业、工程技术中心、校企共建研发中心、星创天地、科技孵化器等科技创新平台申报工作,组织开展技术先进型企业认定。
(十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十四)负责编制县级科技计划并监督实施,制定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编制本级科学技术经费预算,负责科技项目实施和经费管理,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立项和实施工作。
(十五)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团队和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外国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联系服务机制。
(十六)统筹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工作,拟订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战略、政策;指导推进工业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制造和应用,促进工业领域电子商务和现代化流通体系建设;编制工业信息化的实施计划。协调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协调通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
(十七)负责电子电器产品维修行业管理工作。
(十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办:保康县政府办
承办:保康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保康县融媒体中心(新闻、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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