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交通运输局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13、序号32)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01日 来自:保康县交通运输局
索引号: 011199529/2026-00266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保康县交通运输局 公开日期: 2025-12-01
标题: 保康县交通运输局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13、序号32)整改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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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时间: 2025-12-01 终止时间: 来源: 保康县交通运输局

保康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13、序号32)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襄阳市污染防治攻坚办指挥部《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襄污防攻指文〔2024〕11号)要求,结合部门职能,现将我县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13、32)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一)序号13:机动车淘汰工作推进缓慢。2021年,襄阳市提出每年淘汰5000辆柴油货车,但2021年、2022年分别只淘汰2205辆、1967辆,未完成目标任务。

(二)序号32:老旧机动车淘汰升级工作推进缓慢。2022年,襄阳市柴油货车保有量约11.5万辆,其中国三及以下标准柴油货车约2.9万辆。

二、整改目标

(一)加快推进柴油车结构调整,加强部门协同淘汰减排,强化对老旧柴油货车监管力度,确保完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

(二)加快推进柴油车结构调整,加强部门协同淘汰减排,强化对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监管力度,积极开展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淘汰任务。

三、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一)截至目前,襄阳市交通运输局推送给我县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已全部淘汰完成,国四柴油车正在逐步淘汰。机动车淘汰更新工作阶段性任务完成。

(二)联合公安交警不定时、不定点在辖区内进行巡查,重点查处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违法行为。通过“定时+错峰执法”“定点+流动巡查”延长执法时间,开展错时查,重点打击非法营运车辆。

(三)各责任单位开展持续宣传,深入企业、货运(物流)场站,宣传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等政策。

                     保康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