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1199529/2026-09697 | 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 ||
| 发布机构: |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保康分局 | 公开日期: | 2026-04-07 | ||
| 标题: | 保康楚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万吨/年锂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配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2026-04-07 | 终止时间: | 来源: |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保康分局 | |
保康楚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万吨/年锂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配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保康楚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保康楚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万吨/年锂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配套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
保康楚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万吨/年锂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配套项目
(2)建设地点
襄阳市谷城化工园区
(3)项目概况
建设7万吨/年工业级磷酸一铵装置、20万吨/年粉状磷酸一铵装置(2套10万吨/年粉状磷酸一铵装置)及配套公用辅助设施(不新增产能的搬迁项目)。
二、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保康楚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北省保康县城关镇河西路
联 系 人:王总
联系电话:18871700613
三、环评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单 位: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工 15972104678
E-mail: 1173834280@qq.com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二路2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方式,直接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获得,具体网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主办:保康县政府办
承办:保康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保康县融媒体中心(新闻、技术)
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股股长:吴吉香 负责人:蔡 雨
保康县市民之家服务咨询电话:0710-5998999
县融媒体中心总编辑:李广儒 负责人:余兴湶
保康县融媒体中心联系电话:0710-5818875
地址:保康县清溪路8号 邮编:441600
E-mail:bkzwgk@baok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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