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康楚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9万吨/年特种磷酸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13日 来自:襄阳市生态环境局保康分局
索引号: 011199529/2026-10039 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布机构: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保康分局 公开日期: 2026-04-13
标题: 关于“保康楚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9万吨/年特种磷酸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文号: 主题词:
生效时间: 2026-04-13 终止时间: 来源: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保康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保康楚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9万吨/年特种磷酸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内容进行公告,以便广泛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收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保康楚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9万吨/年特种磷酸盐项目

建设单位:保康楚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建设6万吨/年磷酸、2万吨/年电池级焦磷酸钠、1万吨/年五氧化二磷装置、公用辅助及其他配套设施。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保康楚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襄阳市谷城化工园区

联系人:王总     电话:18871700613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襄阳众鑫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0710-3069852

邮箱:108706839@qq.com(注明“磷酸盐”)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公众对项目实施情况的了解程度及所持的态度;

(2)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3)项目今后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环保方面的要求和建议;

(4)与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方面的要求和建议;

(5)公众关心的其它问题。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

六、公众提交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对项目环保问题感兴趣或有意见、建议的公众可下载并填写上述公众意见表或按上述联系方式(信函、电话、电子邮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

七、公示日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届满。

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