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楚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13日 作者:襄阳市生态环境局保康分局 来自:襄阳市生态环境局保康分局
索引号: 011199529/2026-07553 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布机构: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保康分局 公开日期: 2026-03-13
标题: 保康楚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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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时间: 2026-03-13 终止时间: 来源: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保康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68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保康楚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保康楚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计划总投资184890万元,在襄阳市谷城化工园建设两套80万吨/年磷石膏煅烧生产线,配套水泥磨制生产线及烟气制酸系统。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保康楚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王总0710-582430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襄阳众鑫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李工    0710-3069857

电子邮箱:66328100@qq.com (注明“保康楚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通过①邮寄信函②发送电子邮件③电话联系。

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五、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链接方式,直接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获得,具体网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