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编号D3HB202405240055)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04日 来自:襄阳市生态环境局保康分局
索引号: 011199529/2026-00016 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布机构: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保康分局 公开日期: 2026-01-04
标题: 保康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编号D3HB202405240055)整改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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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时间: 2026-01-04 终止时间: 来源: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保康分局

按照《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工作指引(试行)》、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办理工作的函》相关要求,现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编号D3HB202405240055)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反映问题

襄阳市保康县城关镇王湾社区3组建设有荆楚水泥厂、屠宰场、商混站(不清楚名字,但王湾社区的屠宰场和商混站都只有 1 个),噪音和异味影响居民生活。

二、整改措施

(一)加强日常监管。责成保康县科经局、保康县住建局、保康县商务局、襄阳市生态环境局保康分局加强企业监管,指导企业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规范排污行为,一旦发现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理。6月底前对三家企业废气、噪声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在网站进行公示。

(二)压实主体责任。责成保康县荆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保康县建设工程总公司商混站和襄阳康润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环保责任意识,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合理优化企业生产时间,在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同时,确保对周边居民的影响降到最低。

(三)强化属地管理。责成城关镇人民政府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强化网格化监管,做好群众的政策宣传和解释,于2024年12月31日前妥善解决该住户房屋搬迁问题,及时化解信访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县科经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加强企业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规范运行,三家企业监督性监测报告按要求在保康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检测结果显示三家企业废气、噪声排放均达标。

(二)加强宣传教育,压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定期进行现场检查,企业未发生超标排放行为。

(三)城关镇人民政府组建工作专班,多措并举推进矛盾化解和问题整改。经耐心细致讲解政策要求,相关解决方案得到信访人认可。2025年12月30日,在城关镇政府、城关派出所及王湾社区的帮助下,周国虎父母已搬离现住房(D级危房),新住房位于周国虎砖厂内,距离原居住房屋30米,有效化解了房屋安全问题和环境影响。

如对该问题整改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1月4日-2026年1月15日)向保康县人民政府反映。

联系人:陈雪芳   联系电话:5822854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