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耕地保护红线不突破、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规范,筑牢县域自然资源保护坚固防线,切实实现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工作目标,保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严格按照动态巡查机制要求,全面推行常态化、全覆盖、精准化的动态巡查模式,扎实推进2026年全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落地落细。
一是建章立制,完善工作体系。研究制定并印发《保康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实施办法(2026年)》及《保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年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方案》,对全年动态巡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明确工作硬指标--全年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发现率达到95%以上、制止率达到98%以上、查处整改率达到100%,坚决遏制新增违法用地、违法采矿等行为。
二是强化领导,压实各级责任。成立保康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二级单位和乡镇所为成员,全面统筹协调巡查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巡查力量科学调度,做好巡查情况汇总通报,从严开展成员单位履职情况督导检查,层层压实巡查工作责任。
三是细化措施,狠抓工作执行。综合采取全面巡查、专项巡查、重点巡查、交叉巡查等多种方式,科学划分一、二、三级巡查区域,明确巡查频次和责任人,实现巡查工作精准施策。其中,一级巡查区域(如基本农田保护区、城市规划区、国道省道两侧等)每周巡查不少于一次;二级巡查区域每两周不少于一次;三级巡查区域每月不少于一次。同时,建立完善巡查台账登记制度,要求巡查人员每次巡查后如实记录巡查时间、路线、发现问题及处置情况,确保巡查过程可追溯、可核查。
四是部门联动,凝聚执法合力。保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与司法、城管、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常态化巡查联动机制,凝聚跨部门执法监管合力。针对重大、突发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第一时间向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通报情况,必要时向社会公开违法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是严考实核,严肃追责问责。为确保巡查工作落地见效,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季度对各单位巡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将巡查考核结果与单位及个人评优评先直接挂钩,以考核倒逼责任落实。对巡查工作开展不力、履职不到位甚至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同步组织开展年度综合考核,层层拧紧责任螺丝,确保动态巡查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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