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林权登记一站办理 群众门口即办证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6日 作者:陆大桥 来自:保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保康县内有林地面积410万亩,涉林产权259218宗,受地理环境影响,自始保康县就存在很多林权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难度较大。面对困难,保康县委县政府始终坚定人民至上理念,借力全省“探索林权不动产登记新举措”先行区改革,科学谋划,精心部署,力促群众办证更便利,化解历史矛盾更精准。

一、强化组织经费保障

成立由县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自然资源和林业工作的副县长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为成员的保康县林权不动产登记工作领导小组,从自然资源、林业、行政审批等职能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建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林权不动产登记发证等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多次安排部署会、协调推进会,专题研究会,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压实部门责任。根据自然资源部及湖北省自然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山区实际,仔细调研,反复论证。制定了《保康县关于探索林权不动产登记新举措实施方案》,出台了《关于推进“探索林权不动产登记新举措”改革试点工作意见》、《关于探索林权不动产登记新举措权籍调查办法》、《关于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办法》等配套文件指导改革试点工作。克服财政困难,安排496万元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林权数据整合及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同时为地籍调查勘测机构配备先进无人机、高端制图软件等科技设备支撑不动产权籍调查更精准,更便利。

二、加强部门协调联动

在改革试点工作中,始终以“事权下沉、快捷高效、便民利民”为总体改革目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登记平台建设、模块开发;县林业局负责合同文本和登记资料的规范审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审核登记和资料归档;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协调各乡镇窗口设置和网络建设;各乡镇积极采购登记设备,调整人员配置。具体流程为乡镇党群服务中心对登记申请一窗受理,对照事项清单初审后,通过不动产登记平台推送给林业局,林业局对承包合同及地籍调查资料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推送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登记后,乡镇党群服务中心直接在窗口为申请人缮证。全部下沉至乡镇的林权登记事项中部分事项可由村委会或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帮办带办。各部门分工合作,协调联动,全面依托政务网、不动产登记平台、电子证照平台让群众少跑路信息多跑路,方便群众办证。

三、夯实登记数据基础

全面清理整合历史数据,为林权不动产登记改革提供基础保障。2024年5月,全县已整合入库的25万余宗林权数据顺利通过自然资源部质检软件质检。同时按照省厅和省林草局关于做好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精神,在数据整合的基础上,对林权历史遗留问题按照6大类14小类进行了细致排查,摸清问题底数,形成完整的历史遗留问题台账,对已化解的历史遗留问题制定台账,逐件销号。

四、全面创新登记方法

优化登记流程,精简登记材料,实现一个平台办理业务,数据实时互通共享,历史遗留问题一次性化解的高效举措。规范地籍调查,结合保康县工作实际制定《关于探索林权不动产登记新举措权籍调查办法》,明确由县林业勘测队和自然资源勘测院负责林权地籍调查,利用高精度无人机配合权利人现场指界,地籍调查责任更明确,数据更精准,界址更清晰,人力成本更低,权属争议更少。明确化解路径,坚持问题导向确定了4个改革试点单位,侧重不同的历史遗留问题分别进行探索化解,每一笔业务在办理前必须对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一次性彻底化解。严格按自然资源部和省厅要求,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坚持不变不换原则,有申请及时办,有矛盾即时解。2024年以来,全县共办理174宗林权登记。四个试点乡镇利用新平台新举措共办理林权登记21宗,化解33个有关面积不准、界址不清等不同类型历史遗留问题。

保康探索林权不动产登记新举措推动林权登记从过去几天到现在一小时办结,广大林农彻底从过去“一袋资料走天下,逛完乡村再逛城”的困境中走出,实现了“一窗办证不操心,集中精力谋经营”根本转变,群众办证更便利,历史遗留矛盾化解更彻底,政务服务更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