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冬季农村地区交通事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引号: 011199529/2021-01675 主题分类: 公安
发布机构: 襄阳市公安局 公开日期: 2021-01-13
标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冬季农村地区交通事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文号: (襄公网发〔2020〕21号) 效力状态: 有效
生效时间: 2020-12-18 终止时间: 来源:

关于进一步加强冬季农村地区交通事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

为全面加强我市冬季道路交通事故防控,有效应对雨雪雾冰冻恶劣天气,深入推进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向纵深开展,进一步夯实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增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能力,确保全市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压实农村派出所管交通职责。请各地务必按照市局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明确农村派出所交通管理职责,细化交通管理考核指标,要提高“农村派出所交通管理”项考核分值,坚持每月考核通报,严格奖惩兑现。每月对农村派出所考核情况按照《2020年襄阳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考核方案》要求,报送市局交警支队。

二、持续开展道路交通违法查处行动。各地要对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一盔一带”安全守护、秋冬季交通安全整治百日会战等专项行动“并联”推进。积极开展农村地区国省道夜巡夜查,通过亮警灯、喊话等方式,提醒过往车辆减速慢行,切实做好降速、控距、亮尾工作。进一步加大对车流量大、道路情况复杂的事故多发地段的巡逻管控,特别是元旦、春节临近,要加大对乡镇街道的巡逻管控和纠违力度,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所队联勤与交叉执法等方式,严查货车、农用车及拖拉机违法载人、客车超员、酒驾醉驾、“黑校车”和“黑客运车”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严管重罚态势。

三、充分发挥农村“一长两员”劝导作用。结合农村地区实际,真正发挥农村劝导服务站优势,针对乡镇热集、民俗活动、红白喜事等群众出行集中的特点,要组织派出所民警、路长劝导员上门服务,维持道路交通秩序,指挥车辆有序停放,劝导行人安全过马路,不在公路沿线聚集。特别是遇到大雾、大雪、冰冻恶劣天气,要组织劝导员把好出村关口,对出村车辆进行有效劝导,提醒不要酒后驾驶、超员超载,违法载人,严防发生较大事故和群死群伤事故。

四、持续不断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地要以“消除安全隐患”为出发点,及时封堵事故源头。农村派出所要组织警力、农村劝导员对县道、乡道、村道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梳理,突出临水临崖临坑、桥梁隧道、急弯陡坡、易发团雾、事故多发路段及新改扩建道路,对安全防护设施、交通标志标线等全面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协调督促相关部门予以整改。特别是要全力推动国省道平交道口路灯及“三个一”(减速板、提示牌、爆闪灯)建设,同时要开展国省道中心隔离护栏开口隐患整治,该封闭的坚决用中心护栏封闭,确需保留的要规范设置斑马线、震荡减速带、停车让行线(牌)、路灯等安防设施,切实改善农村地区道路通行条件,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

五、全方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一是加强国省道示范路沿线村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在村庄出入口、路口、农村文化广场、党员群众活动室、农村中小学增设宣传标志或悬挂标语横幅、设置展板。依托警保合作劝导站、农村派出所、交警中队、执勤站点等窗口摆放宣传展板,开展安全宣传活动。二是要发挥“路长两员”与村民熟识且方便交流优势,组织劝导员通过当面讲解、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告知乘坐超载超员车等存在严重后果。特别是在农村红白喜事期间,要组织劝导员登门入户,有针对性开展“开车不喝酒、喝酒不驾车”等宣传。三是利用农村广播“大喇叭”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政策法规、交通安全知识、保险知识、气象知识及路况信息、安全提示、事故案例等,增强广大农村群众自管自防意识。




襄阳市公安局办公室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