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财政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13日 来自:保康县财政局


保康县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康县财政局现向社会公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保康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依法及时向全社会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政府债务、惠民惠农资金、直达资金、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信息,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财政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影响力不断提高。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有力、落实有效,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专门机构、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部署重点工作,形成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结合财政部门职能职责,引导全县财务人员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质量及格式等方面的要求,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和能力素质,推进财政领域信息依法公开、主动公开、及时公开。本年度办理依申请公开情况一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财政工作要点和年度目标考核,由分管领导和专职人员进行管理,每日一查,对公开内容进行审核。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专职人员负责网站账号维护,对县财政局负责的预决算、采购信息、政务信息、三公经费、债务信息和直达资金信息做好发布工作,每周一审核,每月一检查。

(五)监督保障情况。定期组织人员对平台建设维护、信息更新发布、意见答复处理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督查督导,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公开工作落在实处、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保康县财政局2024年度主动公开信息1条。(详见下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保康县财政局2024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结转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详见下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1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1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1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保康县财政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0件(详见下表)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存在的问题。2023年度,县财政局在全市政务信息公开抽查中,存在部分信息更新时间超时问题。

(二)上年度问题在本年度的改进情况。明确1名同志具体负责,结合单位职能职责和财政工作动态,及时采集、报审、发布、更新,全年更新政务新闻36条,未出现超时、逾期问题。

(三)本年度存在的问题。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培训不够,公开内容有明显的错字或省略

(四)下年度改进举措。加大《条例》学习培训质量,促使负责政府信息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公开主体和范围,审核把好信息公开的内容,依法全面、及时准确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文件精神,本机关2024年无此项收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本机关2024年收到1条建议提案,处理了1条,公开了1条,公开率100%。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2024年度,本机关一是及时调整梳理权责清单。行政许可1项、行政确认1项、公共服务1项,更新指南并均在政府网站予以公示。二是动态发布财政资金信息。聚焦财政预决算信息,压实部门主体责任,督促预算单位按照法定期限全部予以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同时,公开发布专项直达资金12条,三公经费信息12条,政府债务信息4条,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信息2条。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024年,主动公开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信息1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