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通报2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信息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06-07 14:47:38

1.保康县原国土资源局党组织书记、局长黄秀国等3人履职不力问题。2010年至2015年期间,该县原国土资源局党组擅自决定暂缓征收全县县级发证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也未督办采矿权人对破坏矿山进行治理,全县矿山地质环境受到损害。时任该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黄秀国应负重要领导责任,时任该县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李敬祥应负主要领导责任,时任该县国土资源局地质环境股股长马良让应负直接责任。2018年11月20日,黄秀国、李敬祥、马良让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保康县乡镇公路管理所所长孟庆康等2人工作失职问题。2017年7月和2018年1月,第三方分别对保康县2016、2017年完工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进行抽样复检,其中多条农村公路不符合建设标准,该县乡镇公路管理所在对上述公路建设项目进行验收时把关不严,致使不符合建设标准的农村公路项目违规享受补助资金。时任县乡镇公路管理所所长孟庆康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县乡镇公路管理所副所长杨祖军应负直接责任。2018年12月29日,孟庆康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杨祖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保康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