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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澄清正名卸包袱 重拳惩诬护担当

信息来源:保康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5-11-28 16:00:00

“被诬告的日子里,心里又委屈又焦虑,就怕群众轻信谣言不配合工作。现在纪委专门上门澄清正名,这份组织信任比啥都管用!” 日前,保康县黄堡镇干部何某面对上门开展澄清工作的纪检干部,由衷感慨道。

不久前,保康县纪委监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何某贪污危房改造补助款。经反复核查,举报内容不实。该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启动澄清程序,为何某卸下思想包袱。

然而,此后县纪委监委又连续收到多封内容相同的匿名举报信。相关问题经多次核查均无实据,举报行为疑似恶意诬告。该县纪委监委随即作为问题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经查,匿名举报人为城关镇居民王某,其此前与何某因经济纠纷诉至法院,败诉后心生怨怼,遂捏造虚假事实反复匿名举报。最终,王某因诬告陷害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以 500 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今年以来,保康县纪委监委坚持将澄清正名与查处诬告陷害工作有机衔接、一体推进,制定专项工作指引,对适用情形、审批流程、方式选择等作出全流程规范。结合问题性质、社会影响及当事人意愿,灵活采取会议澄清、通报澄清、书面澄清等方式 “因人施策”,累计为 33 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

既为干事担当者 “撑腰鼓劲”,也向诬告陷害者 “亮剑追责”。该县建立纪委监委、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及信访部门协同机制,健全问题线索筛查、多向移送、调查协作、定期会商等制度,构建 “分工负责、密切协作、重拳出击” 的工作格局。截至目前,已对 7 名诬告陷害者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下一步,我们将常态长效推进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陷害工作,以精准澄清传递组织关爱、激励干部担当,以严肃惩治扶正祛邪、净化政治生态,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保康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汪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