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2024年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5日 来自:​保康县气象事业服务中心
索引号: 011199529/2024-06475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保康县气象事业服务中心 公开日期: 2024-03-15
标题: 保康县2024年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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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县2024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人工影响天气是农业防灾减灾、趋利避害的一项重要措施。根据《湖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97号),为保证作业安全,公告如下:

一、作业期限:每年汛期(5月10日至10月31日)重点实施人工防雹增雨作业,非汛期(11月至次年4月)重点实施常态化降尘降霾增雨作业。在此期间遇有适当的气象作业条件,各高炮、火箭作业点将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二、作业地点:全县共设置18个防雹增雨作业点,其中固定作业点14个,临时作业点4个。固定作业点分别为歇马镇长岭、简槽、金桥沟、东坪、毛家岭作业点、马良镇段江、老湾作业点、店垭镇天宝寨作业点、两峪乡芭桃、麻坪作业点、后坪镇黑岩子作业点、龙坪镇莲花、朱砂作业点、过渡湾镇龙洞作业点。临时作业点为寺坪镇寺坪作业点、城关镇官山作业点、歇马镇王家淌作业点、横河作业点。

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使用的“37”高炮和火箭发射装置,具有火力猛,爆炸威力强的特点。实施人工防雹和增雨作业时,炮位严禁闲杂人员及牲畜进入,炮位附近100米范围内不得围观,不得放牧。

四、禁止以高炮和火箭为背景进行照相、摄像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违规操作高炮和火箭。

五、炮击区域2—10公里范围内是落弹区,当听到地面作业和炮弹在空中爆炸声时,人畜应立即隐蔽,不要在外观望,以免爆炸不充分弹片落地伤人。

六、火箭弹在空中播撒催化剂完成后会打开降落伞降落地面,如发现携伞火箭弹不必惊慌,属正常现象。

七、当发现有未炸炮弹弹头或超重弹片时,应向当地政府、派出所或人影作业点报告,严禁擅自处理,以免爆炸伤人。(联系电话:0710-5819364  5813440)         

特此公告。

                             

保康县气象事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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