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199529/2021-33907 | 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保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开日期: | 2021-11-24 | ||
标题: | 保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20626008001GB0003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保自然资挂告字[2021]7号
经保康县人民政府批准,保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420626008001GB0003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编号 | 宗地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土地利用条件 | 出让 年期 (年) | 估价报告电子备案号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2021-7 | 420626008001GB00031 | 保康县城关镇三溪沟村 | 18119.77 | 商服住宅用地 | 现状 利用 | 商服40 住宅70 | 4205221BA0042 | 3110.0 | 10.0的整数倍 | 2500.0 |
(二)挂牌出让地块规划指标要求
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容积率<3;建筑密度<30%;绿地率≥32%;建设高度<60米。投资强度不低于9000元/平方米用地面积;用地内地上建筑总面积小于54359.31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面积小于46205.41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小于8153.90平方米)。
开发期限为2年,土地出让年期为商服40年、住宅70年。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2月14日,到保康县土地储备供应中心(原土地局院内二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2月22日,到保康县土地储备供应中心(原土地局院内二楼)向我局提交书面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填写竞买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下午4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公告所列申请条件的,我局将确认其竞买资格,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保康县土地储备供应中心(原土地局院内二楼),挂牌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8时30分至2021年12月24日下午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公告的方式。此公告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保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保康县人民政府网站及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挂牌地点同时公布。
(二)竞买人资格及其他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但在我县范围内因土地使用权人的自身原因,有房地产开发闲置一年以上未开发的土地使用权使用者、有房地产开发存在超容积率未完善相关手续的、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引起上访事实的均不得参加本次土地使用权竞买活动。
2、对发现并核实竞买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行为的,禁止竞买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本次土地使用权竞买活动: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存在开发建设企业违背转(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存在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的;存在有失信行为的。
3、为确保保康县城区总体规划得到贯彻落实,城市建设有序发展,将该宗国有建设用地打造成一个布局合理、环境优美、舒适宜居的高品质小区,意向竞买者须在挂牌出让公告之日起,15日内提交该项目整体概念性规划方案(符合《保康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并同时提供项目竞买和履约保障资信证明(银行存款余额在提交该项目整体概念性规划方案截止之日前不低于9000万元人民币),由保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家进行资格预审和方案评审,通过后方可提交正式竞买申请,逾期不接受资料审查。
4、为维护群众合法利益,保障社会和谐安全稳定,防止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后续开发资金不足而形成烂尾楼的风险,根据保康县房地产开发现状,该宗国有建设用地竞买人在参加竞买申请时,需提供本挂牌公告中所公告的保康县任意一家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证明竞买人在该银行存款余额不低于6500万元人民币,且为合规的自有资金,无其它不良信用记录,此款在该宗土地成交前不得擅自转出,否则竞买资格无效。挂牌成交当日,竞得人必须与出让方和指定银行签订关于项目后期开发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竞得人保证银行账户上有4000万元人民币的开发资金,且该资金不得随意转出,须在出让方的监管下使用,专项用于该项目的后期开发建设。
(三)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四)该宗地挂牌成交后,由竞得人持《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完税凭证到保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规划许可事项及申请不动产权登记。
(五)税赋由竞得人按规定向收费单位和税务机构交纳。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保康县土地储备供应中心(保康县城关镇河西路21号)
联系电话:0710-5822889
联 系 人: 刘先生
收款单位:保康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康县支行营业部
账 号:174452 0104 0000 082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保康县支行
收款单位:保康县非税收入管理局收入资金专户
帐 号:100271190690011688
收款单位:保康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银行:湖北保康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 号:8201 0000 0007 28015
保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1月24日
主办:保康县政府办
承办:保康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保康县融媒体中心(新闻、技术)
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股股长:吴吉香 负责人:蔡 雨
保康县市民之家服务咨询电话:0710-5998999
县融媒体中心总编辑:李广儒 负责人:余兴湶
保康县融媒体中心联系电话:0710-5818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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