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199529/2023-30590 | 主题分类: | 电子政务 | ||
发布机构: | 保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3-07-25 | ||
标题: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模式推行“两个集中”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号: | 保政办函〔2023〕52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生效时间: | 2023-07-25 | 终止时间: | 来源: |
保政办函〔2023〕52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模式
推行“两个集中”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五道峡管理局,县政府各部门、中心:
《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模式 推行“两个集中”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7月25日
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模式
推行“两个集中”改革实施方案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政务服务更加便利、高效,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模式、推行政务服务“两个集中”改革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开展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和向基层延伸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深化“一网通办”改革,以便民利企为导向,创新事项办理模式,优化基层服务效能,推动更多事项全程网上办理、下沉基层办理,就近办、自助办和帮办代办,实现“两个集中”(涉企事项向县级集中、个人事项向镇村集中)。打造扁平化、便捷化政务服务模式,更加方便企业和群众网上办、就近办,打通政务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二、主要内容
(一)深化全程网办
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外,各审批职能部门要依法不断推进事项全程网上办理,提升事项网上办理深度,提供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结果送达等全流程、全环节网上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网办后,申请人可在线提交或补正申请材料,相关业务部门直接在网上受理、审查并作出决定后,颁发电子证照,或通过物流快递将办理结果送达申请人。
(二)下放基层实施
县直相关部门应积极与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做好对接,按要求承接市级下放到县级的涉企事项,指导乡镇或村(社区)承接市级下放到基层的个人事项。在县级层面,除涉及跨部门、确需全县统筹的政务服务事项外,县级业务部门要不断依法推进个人事项下放基层实施,并明确事项下放后的承接层级、具体下放内容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等。事项下放基层实施后,申请人只需跑一次到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提出申请,事项承接的便民服务中心(站)业务人员受理、审查并作出决定后,颁发电子证照,或通过便民服务中心(站)窗口、物流快递将办理结果送达申请人。根据企业和群众需求,原办理渠道予以同步保留。
(三)委托基层收件
对暂时无法下放基层实施的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因场地限制或涉及保密和国家安全的事项除外),县级业务部门要不断推进事项委托基层收件,并明确委托收件的办理层级、办理部门和责任分工等。市、县级事项委托基层收件后,申请人可到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提出申请,由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将申请材料通过线上系统、线下快递等渠道流转至市、县、乡镇业务部门,市、县、乡镇业务部门审查并作出决定后,颁发电子证照,或通过政务服务窗口、物流快递将办理结果送达申请人。
(四)推行自助服务
依托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实现市、县各相关业务部门将下沉事项集成至综合性自助服务终端、移动端,推进综合性自助服务终端进驻乡镇政务服务大厅,以及银行网点、工业园区、商务楼宇等人员密集场所,引导市民通过小程序等移动端自助办理,实现审批服务“就近办、一次办、掌上办”。
三、工作分工
(一)做好支撑保障
县直相关部门要按照“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要求,将下沉事项涉及的部门业务专网接入到乡镇、村(社区)承接部门窗口,统一制定收件、受理、办理业务规则,细化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对于管理权限存在交叉的地区,相关单位要做好统筹协调,明确工作分工、权责边界;及时调整更新业务规则、办事指南,并第一时间告知事项承接的便民服务中心(站)。要依托湖北政务服务网及襄阳市综合受理平台,提升电子证照调用和数据共享能力,并在业务协同、人员培训、数据共享、技术支持、材料流转等方面,为事项承接的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提供支撑保障。
(二)确保事项承接
县直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管理层级,认真做好各项前期工作,通过授权、委托的方式,并编制政务服务指南(包括办理时限、条件、流程、所需材料等)和审查细则(包括形式审查要点、实质审查要点、勘验审查要点、法律依据)。下放基层实施、委托基层收件的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由乡镇对口镇直单位承接,全部进驻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
各乡镇、各县直相关部门要对便民服务中心(站)承接事项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支持,加强人员业务培训,要对下沉事项受理(办理)和审批平台功能的使用,分级、分层进行培训指导,提高基层窗口人员业务能力和素质,使其熟练掌握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一体化平台操作规范等基础知识,适应并推行网上办事,切实提高政务服务能力,各乡镇要及时调整、升级综合窗口和业务受理办理系统等软硬件设施,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确保下放、延伸事项“放得下、接得住、办得好”。
(三)提升服务能力
县直相关部门要按照“成熟一批,推广一批”的原则,有计划、分步骤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优化落地,持续优化服务方式,丰富办理渠道,深化业务流程革命性再造,大力推进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最大限度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要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做到线上线下统一服务标准、统一平台办理,形成收件受理、材料流转、审查决定、结果送达全流程线上线下衔接流畅的完整闭环,最大限度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促进政务服务更加规范、便捷、高效。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准备阶段(2023年7月15日前)。制定“两个集中”改革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明确职责任务、细化日程安排,对照全程网办、下放基层、委托收件事项清单逐一编制政务服务指南和审查细则,对基层业务单位(窗口)进行授权、委托,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高“两个集中”改革群众知晓度。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8月15日前)。县直相关部门对全程网办事项、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承接事项和委托受理事项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基层窗口配备相应硬件设备和接入网络环境等,将审批权力和审批账号同步下放到乡镇、村(社区)。各业务部门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确保各类事项受理、流转、审批、结果送达等流程更加优化、便捷。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建立部门定期协商制度、群众办事体验意见征集制度、日常业务指导和督办考核机制等,推进“两个集中”改革稳步推进。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8月31日前)。总结前期“两个集中”改革实施的成效,县直相关部门要在此基础上推进更多的事项下沉乡镇、村(社区),同时争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支持,对未下放的企业开办、项目开工、社会事务等事项通过全程网办、帮办代办等方式拓展改革成果,创新特色亮点。
五、组织保障
(一)健全工作机制。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推进政务服务办理模式优化工作,建立清单化管理制度和更新机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推动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工作运行机制。
(二)加强监督检查。要充分利用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密切跟踪事项落地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及时评估实施效果并调整完善政策措施,确保基层事项接得住、管得好。
(三)搞好宣传总结。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报道和政策解读,提高公众认知度,积极引导企业和群众在网上办理、就近办理业务。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及时报送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意见建议和工作亮点,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下沉办理。
附件:1.保康县涉企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第一批)
2.保康县个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第一批)
主办:保康县政府办
承办:保康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保康县融媒体中心(新闻、技术)
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股股长:吴吉香 负责人:蔡 雨
保康县市民之家服务咨询电话:0710-5998999
县融媒体中心总编辑:李广儒 负责人:余兴湶
保康县融媒体中心联系电话:0710-5818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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