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 保康县城管执法局 | 发布日期: | 2024-10-31 | ||
来源: | 保康县城管执法局 | 主题词: |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解读方式: | 文字方式 |
保康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推行“首违不罚+公益减罚+轻微速罚”柔性执法
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背景
为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柔性执法体系构建打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推动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北省行政执法条例》、《湖北省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保康县创建2024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首违不罚+公益减罚+轻微速罚”执法模式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城管执法现状及《保康县进一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工作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二、意义
以新时代城管执法文明与柔性的双重奏为主题,在全县城市管理执法领域推行首违不罚、公益减罚、轻微速罚清单,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是促进城市管理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有力抓手;是改革执法模式、创新监管方式、转变执法理念、改善执法环境、提升城管执法形象的有益探索;是避免和减少执法冲突、从源头减少行政争议、建设人民满意县城的积极作为。
三、工作内容
(一)首违不罚制度
1.适用条件
2.实施程序
(1)准确把握适用范围。
(2)严格规范适用程序。
(二)公益减罚制度
(三)轻微速罚制度
1.适用条件
2.实施程序
(1)适用快速办结。
(2)简化取证标准。
(3)规范决定程序。
(4)转程序办理。
主办:保康县政府办
承办:保康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保康县融媒体中心(新闻、技术)
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股股长:吴吉香 负责人:蔡 雨
保康县行政审批局联系电话:0710-5991750
县融媒体中心总编辑:李广儒 负责人:余兴湶
保康县融媒体中心联系电话:0710-5818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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