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推行“首违不罚+公益减罚+轻微速罚”柔性执法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31日 来自:保康县城管执法局
解读单位: 保康县城管执法局 发布日期: 2024-10-31
来源: 保康县城管执法局 主题词: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保康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推行违不罚+公益减罚+轻微速罚”柔性执法

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背景

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柔性执法体系构建打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推动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北省行政执法条例》、《湖北省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保康县创建2024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首违不罚+公益减罚+轻微速罚”执法模式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城管执法现状及《保康县进一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工作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二、意义

以新时代城管执法文明与柔性的双重奏为主题,在全县城市管理执法领域推行首违不罚、公益减罚、轻微速罚清单,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是促进城市管理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有力抓手;是改革执法模式、创新监管方式、转变执法理念、改善执法环境、提升城管执法形象的有益探索;是避免和减少执法冲突、从源头减少行政争议、建设人民满意县城的积极作为。

三、工作内容

(一)首违不罚制度

1.适用条件

2.实施程序

1)准确把握适用范围。

2)严格规范适用程序。

(二)公益减罚制度

(三)‌轻微速罚制度

1.适用条件

2.实施程序

1)适用快速办结。

2)简化取证标准。

3)规范决定程序。

4)转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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