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9日 来自:保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结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实际,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规范制度设计,促进常态化公开。制定出台《保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明确主动公开范围,主要包括:机构信息、政策文件、行政处罚、双随机一公开、专项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基础测绘规划)、重大决策事项、办事指南、财务预决算及政府采购信息、国土调查基本信息、地理国情监测成果、确权登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规划许可、用地审批、土地征收、耕地保护、采矿权审批、矿业权出让、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等内容。2023年,共公开政府信息491条,其中:行政处罚26条,新闻动态35条,财政资金15条,建议提案办理14条,基层政务公开61条,不动产登记公告340条。

(二)加大宣传培训,提升依申请公开质效在信息公开教育培训中,侧重对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办理流程和答复文书起草及回复时限进行讲解培训,进一步强化了认识,确保办件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同时强化和申请人沟通联系,着力提升办件满意度。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数13件,属于主动公开范围数8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的5件。

拓宽公开渠道,加强平台建设。一是在新媒体平台上开设微信公众号,推进政务在微信上及时有效的公开;二是根据内容需要,采取报送政府门户网站、报刊媒体、电子大屏幕、纸质宣传资料和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统筹公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受理融媒体网站百姓点题栏目市民问政信息8条,并按时予以答复。

完善机制,加强监督保障明确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奖惩机制。明确规定各股室、二级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的,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据相关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适时对落实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抽查,及时通报问题并督促整改,保证了政府信息工作高效开展。2023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投诉举报等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全县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计1件,其中2023年新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沿用往年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本年废止0件。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县级无此项)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9.029(不动产登记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3件,局领导高度重视,涉及责任股室认真对待人民群众提出的咨询,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部分公开的8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的5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存在:一是部分信息的公开在时效性上不及时;二是依申请信息公开内容描述辨别难度大。同一申请人所申请的资料复杂性增加,涉及到多份资料,往往还与信访信息杂糅,内容辨别难度大,部分申请补正后,描述上仍难以辨别需要的信息内容。

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压实责任单位,明确由局办公室牵头,加强督办提醒。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专题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限性认知。三是通过积极与申请人沟通,一定程度上提高提供资料信息的准确性,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积极努力。

下一步,一是要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法制审核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实现争议发生率、被纠错败诉率双下降。二是在各乡镇的便民服务中心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努力在全县范围内打造环境舒适、标识统一、功能集约、信息全面的政务公开专区。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文件精神,本单位2023年无此项收费。

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我单位2023年收到14条建议提案,处理了14条,公开了14条已将我局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给主办单位。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