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住建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9日 来自:保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保康县住建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  度  报  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住建局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北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文件精神,按照县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单位工作职责,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认真执行各项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1.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我局始终坚持法治理念、依法行政,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制度、拓宽公开渠道,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3年度,在住建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85条。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今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4件,目前均办理完结,并将相关信息送达申请人。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要求,加强信息供给,做好信息公开的受理、回复等工作。除了在门户网站及时更新我局工作动态、文件通知外,还将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住房保障、城市供水水质公报、农村危房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等信息一并在相应公开栏告知;与我局职能相关的县人大意见建议、政协提案答复除注明保密及不宜公开外,均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提请并接受社会监督。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提升平台效能。为更好优化网站信息公开服务功能,积极推进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将住建局门户网站整合到县政府门户网站,依托专业、权威的信息化平台,强化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优化网站栏目设计,稳步推进门户网站建设。二是强化内容审核。各股室及二级单位通过住建局门户网站公开发布的信息,均遵循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的原则,严格落实“三审”机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全面审核签批后方可发布;经过层层把关,杜绝虚假、不实、不当信息及错字别字现象发生。

5.监督保障情况。建立健全了县住建局网站内容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网络安全责任追究、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制度,明确局办公室牵头,由专人负责监督指导做好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及维护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效执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信息公开门类及质量稳中有升。2023年县住建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85条,其中:政务新闻28条、机构简介4条、公示公告46条、基层政务公开16条、财政预决算11条、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答复18条、保障性住房领域23条、农村危房改造领域15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4条、重大建设项目领域2条、法治政府建设报告1条、行政执法统计年报1条、双随机一公开4条、城市综合执法领域9条、政策解读2条、回应关切1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县级无此项)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2.与主流媒体交流融合抓信息公开成效显著。一是在省级媒体湖北日报发布了《保康出台建筑业20条措施 助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县住建局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保康物业小区装饰一新迎“双节”》;襄阳日报发布了《保康沿河公园除虫护树解民忧》《保康县“水电气”共享营业厅正式运行》《保康县住房服务中心为高考营造安静考试环境》等;二是在今日保康、保康融媒网、保康手机报等县级媒体发布了《县住建局解决饮水难题 抓实为民之事》《县领导督导检查住建领域重大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县住建局践行“五共”理念 推动家园换新颜》《我县持续推进解决房地产领域办证遗留问题》《排查老旧危房 全面筑牢安全屏障》等新闻信息宣传60余篇次。

3.网络舆情防范化解工作及时有效。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共受理“12345”热线投诉685件,共办结 591件、回退 94件;及时处理重大网络舆情,回复“百姓点题”网民关注的热点留言 45次,通过各类信访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4件,均按要求办理完结。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我局没有出现由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对涉及住建领域的信息资讯做到能公开的一律公开,但住建部门职能多、事务杂,大多涉及民生实事,群众关注度高,由于各股室、各单位日常业务工作繁重,对信息公开重视程度不够、办理流程不够严谨,有些信息未能及时进行采集和归纳,信息公开与公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将着力建好机制、建强队伍、完善渠道,扩展公开范围,加强保密审查,特别是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切实履行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和义务,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文件精神,我局2023年无此项收费。

2.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今年由我局承办的人大意见建议6件、政协提案12件,已分别对主办、分办和共办的18件进行了答复,均在政府网站公开,公开率达100%。

3.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今年按要求公开了财政预决算11条、政策解读2条、行政执法相关信息10条、回应关切1条等。

4.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今年按要求公开了保障性住房领域23条、农村危房改造领域15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4条、重大项目建设领域2条、城市综合执法领域9条信息等。

                                2024年1月29日